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这是很多过去有这样那样的经历的朋友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我以前也担任过民办教师,至于后来考上各级各类学校以后,被分配到了机关工作,现在要面临退休了,那么以前担任过民办教师的工龄,能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呢?
这位朋友从高中毕业以后,就一直在村里的小学担任民办教师,担任了五年了民办教师以后,后来参加高考,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也考上了一所财经类的中专,而且还是一所省属的重点中专,这在当时的民办教师中是非常不错,也引来了很多民办教师同事的羡慕。
中专毕业以后,先是分到了一个县属工厂做财务工作,但运气来了的时候挡也挡不住,在工厂工作不到两年,就被调到了县委机关从事文秘工作。工作了几十年最后终于成为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
虽然是副县级领导干部,但在今年办理退休时,组织部门的同事告诉他,由于担任民办教师的五年,既没有人事档案的记载,虽然可以证明担任过民办教师,但是按照有关规定,担任民办教师考上各级各类学校以后,只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担任民办教师的工龄才能计算工龄,才能视同缴费年限。
面对五年的民办教师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要知道五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在机关退休如果不能计算,这个损失是比较大的。于是这位朋友认为,既然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以后,都能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自己的民办教师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呢?组织部门的同志也为领导感到委屈,但委屈归委屈,规定还是不能突破的。
我的情形和这位朋友有一点相似,不过我高中毕业以后只担任了一年的民办教师,然后去当了三年的兵,从部队退伍回来以后参加高考,不过运气似乎不太好,只考取了一所师范学校,毕业以后分配的到一所中学当教师,当了一年的教师以后也调动了县委机关。
由于我担任民办教师以后是去当兵,毕业以后是继续从事的教育工作,所以我在职时就找当地人社部门给出了一个认定民办教师工龄的文件。当时之所以要去认定民办教师这一年的工龄,主要是想多得到一年的工龄工资,并没有想到今后退休的事情。
后来我在重庆办理退休时,虽然档案里有我们当地人事局认定民办教师工龄的文件,但重庆的社保部门和人社部门认为这一年民办教师的工龄不能认定为工龄,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由于只有一年的工龄,不能认定好像损失也不大,但退休后我还是觉得我的养老金有问题,于是向当地社保部门写了一个申述,要求重新计算养老金。当地社保部门收到我的申述以后非常负责,重新核查了我的人事档案。
他们认为养老金计算没有错,但我当民办教师那一年的工龄,由于有县人事局的认定文件,而且我毕业以后也是先从事的教育工作再调动机关,所以我当民办教师那一年的工龄应该计算并视同缴费年限,这样就重新计算了我的养老金,大概每月多了100多元钱。
我的情况与这位曾经担任过民办教师的朋友相比有相同之处,只不过我上的学校是师范,师范毕业以后是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后来才调入的机关;但这位朋友民办教师考上的是财经类的中专,毕业后没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而是分配到了工厂。
对于民办教师工龄的认定,执行的是原国家教委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即《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按照这个文件精神,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综上所述,按照原国家教委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民办教师考上各级各类学校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以后,只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民办教师的工龄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没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则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所以这位朋友最后虽然成了副县级领导干部,其工龄还是只能从毕业分配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