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结合其核心条款、立法背景及实际影响,分要点梳理如下:
一、立法背景与法律依据
1.填补监管空白
此前,我国关于人脸识别技术的规定散见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中,缺乏系统性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成为首部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部门规章。
2.法律基础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上位法,并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等法规衔接,形成“敏感信息处理规则+技术安全要求+场景化限制”的立体监管框架。
二、核心原则与适用范围
1.核心原则
合法性、最小必要原则:处理人脸信息需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知情同意:必须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并提供撤回同意的便捷途径。
严格安全保护:要求数据本地化存储(除非法律允许或单独同意)、最短保存期限、加密及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场景:境内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活动(如公共安全、商业服务等)。
排除范围:技术研发、算法训练活动不适用。
三、重点条款解读
1.告知义务强化
处理者需以显著方式告知以下内容:
处理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处理目的、方式、保存期限;
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权利行使方式。
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需符合无障碍环境要求。
2.特殊场景限制
公共场所:安装设备需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等私密空间安装,并设置显著标识。
验证方式: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需提供替代方案(如密码、刷卡)。
3.技术安全要求
存储与传输:人脸信息原则上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应存储在本地设备;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目的所需最短时间。
系统防护:需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入侵检测等措施,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4.备案制度
触发条件:人脸信息存储量达10万人时,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处理者基本情况、处理目的与方式、安全措施、处理规则、影响评估报告等。
四、监管与法律责任
1.监管主体
网信部门牵头,公安机关协同,实施备案审查、现场检查及信息共享。
2.违规后果
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罚款(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最高可达年营业额5%)。
刑事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如大规模数据泄露),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五、亮点与意义
1.细化告知与同意规则
通过明确告知内容和方式,防止“暗箱操作”,保障用户知情权。
2.场景化限制
禁止私密空间安装设备,平衡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
3.备案与动态监管
10万人备案门槛聚焦重点对象,防范大规模数据泄露风险。
4.技术伦理导向
强调技术应用的合法、正当、必要,避免滥用引发社会争议。
六、企业合规建议
完善内部制度:制定人脸信息处理规则,定期开展影响评估并保存记录(至少3年)。
技术措施升级:部署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确保数据安全。
用户权益保障:提供非人脸验证方式,优化同意撤回机制。
动态跟踪政策:关注地方网信部门备案细则及执法动态,及时调整合规策略。
总结
《管理办法》是我国首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专项规章,通过“场景限制+技术规范+备案监管”的多维机制,推动技术应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其实施将有效遏制强制刷脸、数据滥用等乱象,为公众提供更透明的技术环境,同时为企业划清合规边界,促进技术创新与法律责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