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到现在已经快10年了,由于各地对于养老金理顺的进度不统一,导致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有的已经退休好几年了一直拿着预发的养老金,有的人则从退休的第二年就会拿到本人正式的养老金。
预发的养老金和正式的养老金,由于这已经成了一种客观事实,让不少退休人员感到非常困惑。难道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真有那么复杂吗?为什么在部分地方养老金计算办法一直不能理顺?甚至到了今年十年过渡期即将结束了,到现在很多人还是没有拿到自己正式的养老金。
按照国发(2015)2号,即《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按照这个文件精神,在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和退休人员,按照原来的老办法办理退休;在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在改革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同时还要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在改革后参加工作和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按照新办法计算。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2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这是一个贯彻落实国发(2015)2号文件的实施方案,各地也按照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在2014年9月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原来国家规定的办法计算退休费;在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要按照新老制度有效衔接,合理过渡的精神,制定过渡期的具体办法。
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就十年过渡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过渡办法进行了规定,那就是保低限高。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主要是指从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
虽然文件规定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地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通知单中显示,养老金只有老办法计算的事项,而没有新办法计算的结果。在有的地方虽然也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在实际发放养老金,只兑现了老办法计算的部分,新办法高出老办法计算按照比例计发的部分还是迟迟没有发放到位。
虽然这部分养老金属于补发的范围,但什么时候补发,由于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没有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这在退休人员中引发了热议。
由于养老金计算办法的长时间没有理顺,或是理顺了不能及时兑现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后的养老金,导致很多退休人员一直拿着预发的养老金,有的人甚至将预发的养老金当成了正式的养老金。究竟自己拿到的养老金是预发的养老金还是正式的养老金,很多退休人员是分不清楚的。
作为退休人员,要分辨自己的养老金是预发的养老金还是正式养老金,有两种办法可以参考。
一是看社保部门制发的养老金计发通知单。如果通知单名称是预发养老金通知单,那么自己拿到的养老金就是预发的养老金;如果养老金通知单是养老金核发通知单或是养老金计算核定表或是重核表,那就是正式的养老金。
二是看养老金计算的内容。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十年过渡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在养老金计发单中,既有老办法计算的结果,也有新办法计算的结果,最后核发的养老金是按照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比例核定的,那所发的养老金就是正式的养老金;如果通知单中只有老办法计算的内容,新办法计算一栏是空白的,或是没有新办法计算的数据,拿到的养老金就是预发的养老金。
还有部分地方,由于当年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结果还没有出来,在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按照上上年度的计发基数计算的,拿到的养老金也是预发的养老金,待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重新核算后的养老金才是自己正式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由于各个地区面临的情况不一样,为了不影响退休人员的生活,在养老金没有理顺的地区,只能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作为预发的养老金。只有新办法计算理顺,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按照退休当年新办法高出部分计发比例计算的养老金才属于自己正式的养老金。凡是预发养老金的人,今后都会从领取养老金之月开始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