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名小混混对一妇女下手,虐待1小时致死,竟无一人判死刑

小林努力学习中 2023-05-17 17:15:53

(案例为真实案例改编,情节略有润色,如有错误欢迎指正;图片来源于网络,部分图片与文章内容无关,仅为配合写作效果;部分人名为化名;文章仅为警示世人,并无其他目的,请勿模仿)

班扬曾经说过:“你若希望你的孩子总是脚踏实地,就要让他们负些责任。”

这是现实生活中父母教养孩子的一个重要原则:唯有让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最终才能学习到做人的道理。

但是,并非所有孩子都能受到这样科学严格的教育,父母的溺爱与纵容于无形中将他们引上了犯罪的道路。

今天案件的主角就是这样的四位少年,他们心肠远比成年人狠辣,仅仅只是出于好玩解压这样荒唐至极的目的,就在街头将一位少妇生生殴打折磨致死。连办案经验丰富的警方都为他们的行为感到不寒而栗。

接下来让我们走进今天的案件。

2006年,北京深夜的一个街头,丁某(化名)孤身一人走在路上。当晚,她的丈夫梁某(化名)参与酒局迟迟未归,放心不下的丁某便出来接应。

谁也没有想到,她会在这个夜晚遇上终结她一生的四个恶魔。

在丁某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突然有两个女孩撞了上来,这次碰撞本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女孩却偕同同伴不依不饶,一定要求丁某赔偿。

丁某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被“碰瓷”了。可是,对面有四个人,其中还有两个人高马大的男孩,丁某明白不是对手。

为了平息事端,丁某只好交出了身上的小灵通和仅有的112元钱,希望破财消灾。

没想到,她的忍让却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那四个年轻人居然变本加厉,甚至找来了木棍开始轮流殴打丁某,丁某尖锐的惨叫在深夜的街头回响。

接着,他们又逼迫丁某脱光衣服,用打火机烧烫丁某的毛发。棍棒的重击外加火焰的灼烧,让丁某痛苦非常,不断哀求他们放过自己。

那四个恶魔却仿佛被这哀嚎声激起了兴致,持续折磨殴打了丁某一个多小时,直到丁某被虐打致死。

等到四个穷凶极恶的罪犯离开现场之后,路边的行人才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此之前,他们听到了丁某惨痛的呼救,却因为趋利避害本能的没有上前,眼睁睁看着丁某活生生被打死。

无辜被害的丁某,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一个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骤然破坏。

更可怕的是,在警方实施抓捕之后,他们震惊地发现,犯下这样惨无人道虐杀行径的,居然是四位比丁某儿子大不了几岁的孩子!

案件的主犯是一对生于1989年的双胞胎兄弟,他们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不会管教子女,因此苗氏兄弟上学期间就一直打架斗殴,无恶不作,逃课更是家常便饭,职高没上几天就辍学在家。

辍学之后,他们依旧游手好闲,面对这两个野性难驯的孩子,苗家父母也是管生不管养、敢怒不敢言,只好放任自流,让他们待在家里啃老。

无所事事的苗某兄弟,在外游荡的时候结识了两位境况相似的少女,16的雷某与19岁的颜某。前者初中没毕业就离家出走,后者高中辍学在家啃老。

四个无人管教的少年组成两对情侣,开始每天待在一起玩乐。他们生性恶劣,娱乐的一大来源就是寻衅滋事,还曾戏弄过年老力衰的流浪老人。

那晚,苗氏兄弟携女友在街头游荡,便想着去“找点乐子”,孤身一人的丁某就这样成为了他们消遣取乐的工具。

犯案后苗某的供述更是让人愤怒。他们直言自己虐杀丁某仅仅是因为“晚上真的是闲得没事干”。

在供述犯罪行为时,这几个年轻人还不时发出轻松愉悦的笑容,他们描述着打人的感受,模仿丁某被殴打时的哀嚎,甚至还说“听见她的哀嚎感觉特别舒服”。

这四个恶魔手段的残忍与无情简直令人发指!更可怕的是他们对于生命的轻贱,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毁坏了一个完满的家庭、伤害了一条无辜的生命。

因为犯罪情节恶劣,四人很快被送上了法庭接受审判。在法庭上,他们的父母甚至还说“教育为主,判轻一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子女的行为的严重性。

他们受到了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的指控。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则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罪并罚,四个恶魔本应该受到严惩。但法律却又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仅仅判处了他们十几年的有期徒刑。这样的结果显然无法告慰亡魂,更无法令被害人家属感到满意。

因情节严重,在终审判决中,法院又将双胞胎中哥哥的刑期改判为无期。

父母的纵容与溺爱,不仅断送了子女一生,还搭上了一个无辜的家庭。

未成年人虽然可以因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得到部分谅解,但在这样残忍的行为面前,他们每个人都需要得到法律的公正制裁。

这就是国家法律的公信力与威慑力,它将时刻警示公民遵纪守法,否则,司法的钟声将会无情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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