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重庆渝中区江家巷开了一家名叫“月馨美容院”的店铺。
它门面精致,顾客盈门,看似与其他美容院无异,暗地里却在运转着一个犯罪网络。背后的操控者王紫绮,外表光鲜靓丽,却手段狠辣,靠着“美容院”一步步建立了自己的地下王国。
这位“最牛女黑老大”究竟是如何从一个美容院老板成长为重庆的地下女王?
月馨美容院
1994年,王紫绮和她的妹妹王婉宁在重庆市渝中区的江家巷和五四路选择了两处地点,开设了名为“月馨美容院”的店铺。
这两家美容院均位于繁忙的市中心,外观装潢时尚,门面上挂着大大的“美容”和“保健”字样,吸引了不少过路的女性顾客。
内部则装修得相当精致,有着柔和的灯光和舒缓的音乐,表面看起来与普通的美容院无异。
店内设有多个美容室,每间都配备了全套的美容设施,包括美容床、面部蒸汽机和各种护肤产品。除了提供基本的美容服务外,这些美容室还被用作非法卖淫的场所。
王紫绮和王婉宁在背后运作,组织和安排女性进行卖淫活动,而这些女性大多数是被诱骗来此,或是在经济上受到压迫,无法抗拒。
为了运作这一非法业务,姐妹俩还专门聘请了一些工作人员。
这些人员表面上是美容师,实则负责接待和安排客户,确保这些非法活动的秘密性和安全性。美容院内部的通道和房间设计得较为隐蔽,以避免外人的注意。
客户主要是通过口口相传或是某些特定的中介被引导到“月馨美容院”。
到访的男性客户,一旦表现出需要特殊服务的意向,工作人员就会向他们展示可供选择的女性,并在确认后,引导客户进入专门的房间进行非法交易。
这种活动在当地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王紫绮和王婉宁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大量非法收益。
不过,美容院的非法活动也需要不断地应对和躲避警方的打击和检查。
为此,她们设立了一套相对复杂的警报和监控系统,以及一些应急措施,确保一旦有警方行动,能迅速清空相关证据,保护店内人员和客户的安全。
“亮点宾馆”事件
“月馨美容院”的非法业务逐渐壮大,姐妹俩意识到单靠几家美容院的规模,已经无法满足她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于是将视线转向了其他类型的商业场所。
为了掩盖非法活动的真相,她们决定以开设宾馆、茶楼等形式继续扩展业务。这些场所的选址通常在人流量大的区域,便于吸引更多客户,同时又能伪装成正常经营的场所,减少外界的怀疑。
扩展需要人手,于是王紫绮和王婉宁开始纠集更多的人加入她们。
王廷华和龚吕洪是她们的核心同伙。
在他们的帮助下,这些场所逐步形成了系统化的管理模式,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每个场所都有专人负责日常运作,包括客户接待、女性安排和财务分配,确保非法活动能顺利进行。
除了美容院之外,王紫绮和王婉宁新设立的宾馆和茶楼表面上是正常经营,但实际上都是为非法卖淫活动服务的场所。
龚吕洪负责从外围提供人员支持,王廷华专注于协调各个场所的运作,确保组织的顺畅运行。
陶铭古是这里的“规矩制定者”,手段狠辣,几乎无人敢反抗。而这些规矩背后,是无数被摧残的生命,和一条条破碎的意志。
周某是其中一个深受折磨的受害者。她刚被带到茶楼不久,因为拒绝屈从,被陶铭古盯上了。她清楚地记得,当她试图挣扎时,身边响起了刺耳的布条撕扯声。
陶铭古熟练地将布条绑在她的手腕和脚踝上,固定在冰冷的铁床上。挣扎无用,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拿起钢管,一下又一下地挥下。那种钝痛的感觉逐渐模糊,取而代之的是彻骨的恐惧。
随后,陶铭古抛下钢管,取出一根拐杖,开始了更加残酷的折磨。这并不是个例。
陶铭古的行刑工具简单,却足以让人崩溃。他最常用的布条,不只是用来绑人,更像是剥夺自由和尊严的象征。
2002年5月,“亮点宾馆”成为了她们的重要据点之一。
但“亮点宾馆”曾因管理不善引发了一起严重的事件。当时,一名外地嫖客与宾馆管理人员发生了激烈的纠纷,双方情绪失控,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持枪械斗。
冲突的规模迅速扩大,不仅引来了周边群众的围观,也导致多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严重,1人轻伤。事发后,事件迅速在当地传播开来,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政府官员的涉案
在长期的非法活动中,王紫绮发现要维持这种高风险的犯罪运作,仅靠场所隐蔽和内部管理并不足够。通过多种渠道,她将目标锁定在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一名高层官员陈涛。
起初,王紫绮以小额的金钱往来试探陈涛的态度。为了避免引起怀疑,这些贿赂多以礼金的形式出现,数额虽不大,但足够表明她的“诚意”。
陈涛身为公安系统的高层,手中掌握着治安管理的重要资源,但对这些来路不明的“礼金”并未拒绝。
打通关系后,王紫绮逐渐加大了贿赂的力度,甚至以定期“孝敬”的方式维系这条隐秘的保护链。
王紫绮借助这层关系,频繁与陈涛私下接触,向他递送现金,以换取对其非法活动的庇护。据后来的调查显示,从2005年到2008年期间,王紫绮曾先后八次向陈涛行贿,总金额高达1.9万元。
这些资金大多以现金形式交付,交接过程十分隐秘且迅速,外人很难察觉。
陈涛收受了这些贿赂,利用职权为王紫绮提供便利。
他在治安总队内的职务决定了他能够掌握第一手的执法信息,这些信息对于王紫绮规避风险、提前做出防范至关重要。
比如,当警方计划开展专项扫黄行动时,陈涛会提前向王紫绮通风报信,使得她的场所可以临时关闭或者转移相关人员,从而避免被抓现行。
此外,陈涛还多次利用自己的身份,向王紫绮索要女性服务。据调查显示,他通过直接联系或间接暗示,要求王紫绮为其安排多名女性供其“消遣”。
王紫绮为了维系这层关系,完全配合他的要求,安排的女性往往是被迫参与卖淫的受害者。根据证人证言和相关记录显示,在这些年间,陈涛通过王紫绮先后获取了13名女性。
突击行动
2009年8月7日晚,重庆市渝中区警方对长期存在的地下犯罪网络展开了一次大规模扫黄行动。这次行动的目标是位于大溪沟的“亮点”会所,这是王紫绮团伙的重要据点之一。
为了确保行动的成功,警方调集了200余名警员参与,分成多个小组,在当晚11时准时展开行动。
行动当晚,200余名警员提前集结完毕,统一配备通信设备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分成几个小组分别从会所的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展开围堵。
午夜,突袭行动开始。先遣小组快速控制了会所的大门,阻止任何人员进出,同时切断了所有通信信号,确保场内的消息无法外泄。
在会所内部,警方发现了多名正进行非法交易的人员。现场除了客户和被迫参与的女性外,还有负责协调和管理的团伙核心成员。
警方按照预先计划,分组行动,对每个房间的人员进行控制,并对相关场所的物品进行搜查。
行动中,警方不仅查获了大量与非法活动相关的物证,还当场抓获了包括王紫绮、陶铭古和钟光玉在内的团伙核心成员。
在会所的后勤区,警方还发现了团伙用于管理非法活动的账本和记录,这些文件详细记录了每次交易的时间、金额和参与人员,为后续的调查提供了关键证据。
警方还查获了几部加密的手机和通话记录,里面记录了团伙成员之间的联系和活动细节。
在会所的地下室,警方发现了几名被非法拘禁的女性。
王紫绮和王婉宁在场所被查封后,她们分头行动。警方很快得到消息,可惜王婉宁已经逃往了国外,而王紫绮、陶铭古和钟光玉,搭乘火车连夜逃窜,辗转多地后潜入沈阳。
方在他们的藏匿地点布下天罗地网,直到目标出现,三人最终被成功抓捕归案。
穷途末路
王紫绮虽然被捕,但毫无悔过之心。她接受采访,坦然地说自己确实有罪,并且接受一切。
2011年3月,通过国际合作,警方终于确定了王婉宁的藏身之处,并联合当地警察将其抓捕回国。
同时,王婉宁的丈夫常量在2009年,因承受不住心理压力,决定主动回国投案。在重庆机场,他出现在人群之中,手举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向重庆警方自首——常量。”
2010年8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紫绮及其犯罪团伙展开了审判。王紫绮作为团伙的首要分子,与其他涉案成员一同被押送到法庭。
公诉方重点揭露了王紫绮及其团伙利用美容院、宾馆、茶楼等场所长期从事组织、强迫卖淫的事实,以及他们通过贿赂官员、非法拘禁等手段维护犯罪网络的恶劣行径。
多名受害女性出庭作证,讲述了她们被诱骗、强迫卖淫的经历。
经过多日审理,法院最终认定王紫绮等人所犯的罪行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巨大。
根据法律规定,王紫绮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其他骨干成员也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被捕后,二姐被判处无期徒刑,五妹被关进了监狱。
王紫绮等人对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了上诉请求,并对案件进行了再审。再审过程中,法院审查了所有证据材料,并听取了上诉人的辩解。
由于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重庆高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并将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1年12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紫绮在重庆被依法执行死刑。
参考资料:
1、重庆卖浮集团涉黑案二审宣判 女黑老大被判死刑 新华网 2011.01.05
2、重庆女黑老大王紫绮被执行死刑 国际在线 20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