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ICP##增值电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要求,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
1、企业资质要求
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认缴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企业需为纯内资公司,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2、人员配置要求
提供至少3名员工的社保证明,其中1人需为计算机相关本科毕业生,其他人员需具备与业务匹配的技术能力。
3、网站及域名要求
企业需拥有已完成备案的独立域名,且服务器需部署在国内(如阿里云、腾讯云等平台)。网站内容若涉及新闻、出版、医疗等特殊领域,需先取得对应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4、经营能力证明
提供业务发展计划书、技术方案及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服务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