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颤抖吧!院外处方严查风暴来袭,违规者无处遁形
在这个信息透明、监管升级的时代,医疗机构的每一个角落似乎都难以逃脱监管的“火眼金睛”。近日,山东卫健委发布的《山东省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如同一枚重磅炸弹,在医疗圈内掀起了轩然大波。是的,你没听错,院外处方也要“进院”了,那些曾经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正被逐步照亮。
一、院外处方,不再是“法外之地”
曾几何时,院外处方成了部分医生与药店之间的“秘密通道”,患者被引导至特定药店购药,背后的利益链不言而喻。但如今,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必须将外配处方纳入本院药事管理范围,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这意味着,院外处方不再是“自由飞翔”的鸟儿,而是被牢牢拴在了医院的“药事管理”这根绳子上。
二、外配处方,门槛高了,难度大了
《管理规定》还详细列出了可以外流处方的三种情形,看似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实则是对医生开具外配处方设置了更高的门槛。不仅要满足特定的病情需要,还要经过临床科室申请、药学与医务等管理部门审核、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最终审批等一系列繁琐的流程。此外,医生在开具外配处方前,还需向患者进行充分告知,解释政策要求,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这一系列的“规定动作”,无疑大大增加了医生出具外配处方的难度。
三、监管升级,医生需谨慎行事
如果说进院、审核是院外处方管理的“硬门槛”,那么监管力度的加大则是悬在医生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加强医师培训,确保处方开具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同时,还强调了对经济性、必要性的特别关注,严禁医生为住院患者开具非临床必需的药品外配处方。此外,外配处方应严格执行通用名处方制度,严禁推荐具体企业的药品,不得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这一系列的规定,无疑是对医生行为的一次全面“紧箍”。
四、多地整治,违规者无处遁形
山东并非孤例,浙江、四川、北京、重庆等多地已纷纷出手,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管理进行规范和整治。从浙江某市的整治工作情况来看,处方不规范、医生与药店之间的利益联系等问题已成为监管的重点。医生因故意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使用外配处方、违规使用非本单位处方笺等行为而受到严厉处罚的案例,更是给所有医生敲响了警钟。
五、反腐深入,院外市场“阳光化”
在新医改政策的持续推进下,院外市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机会。然而,随着医药行业反腐的持续深入,院外市场也已被纳入监管的视野。多地已布局医疗、医保和零售药店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店消费信息的全面共享。患者凭医院流转处方和智能提示信息,可自主决定在院外药店购药,处方流、资金流、信息流全面暴露在“阳光”之下。这意味着,那些曾经隐藏在暗处的利益输送和违规行为,将无处遁形。
结语:医者仁心,勿让利益蒙蔽双眼
在这场院外处方严查风暴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监管的升级和制度的完善,更是对医者仁心的呼唤。医生作为救死扶伤的天使,应当始终将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被利益所驱使。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而那些试图在监管的缝隙中寻找漏洞、谋取私利的医生,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透明、公正、高效的医疗环境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