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社会救助类,有时替官方说话,有时替救助对象说话。
但我不是墙头草。针对不同的事件,谁对的我就支持谁。这叫“向理不向人”。
今天我想说阐明这样一种观点:申请社会救助,当然也包括低保,不要动不动就想着“找人”。如果找人是为了咨询政策,了解办事流程,这倒是值得提倡的。
关于这件事我有如下提醒。社会救助是去镇里申请,别四处瞎找。这是老话重提,不要多说了:
1、不要怕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接待群众时敢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已经不多见了。他态度恶劣时,你稍微提醒一下,他就会吓得胆颤心惊!怕你暗地录音录像,怕你找领导反映!现在就业困难,有个饭碗不容易。
你越怕他,他越拿你不当回事。你和他之间是来磨合政策的,不是来求他的。
换句话说,即使得罪了他,只要你够条件,他该为你服务还得为你服务,而且由于“认识”了你,可能会办得更快!一则不想每天见到你,二则怕你揪他小辫子!
2、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要他说出政策依据。
“你先去村里找”“你先去村里申请”“村里不同意”“暂时不办”“过段时间再来”“领导不在,不能答复你”“最近手头是忙,过段时间再说吧”“子女多不能办”“你家有楼房,不符合条件”。
以上这些话,通通不该说。如果直接告诉你不符合条件,你就要出具书面文书,然后拿去找明白人帮你看。
3、“找人”,你就失去了对抗的砝码。
中间人出面,有时预示着事情有了拖延的余地。因为办事人员知道:从今以后,即使他们工作不到位,你不会撕破脸皮了。如果事情不如意,你再也不敢放开手脚去“上访”,因为中间人得为你担责!
4、如果工作人员回复你“回去等着。”你要问清楚,“叫我回去等什么的?等多久?”
因为工作人员每句话都要含义明白,不允许模棱两可。你有权利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并且要求你下一步做什么。不要害怕他的权力,要知道搞明白他们的办事程序,也是你的权力。“告知”是他们的义务,“知情”是你的权力。
今天就说这几条,以后想起来再继续!
我有命运一条。
我成年后命运一条里有十亿人民币存折。(我没成年时可能一、二岁时也就八千或一万人民币存折。)
我于一九七零年出生。
这就是有命运一条的证据。这就是有十三亿条命运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