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成了‘摆设’,楼里一旦发生火灾,根本就发挥不了作用。”近日,西岗区龙畔锦城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小区楼内的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急需维修,但因为消防设备间被个人占用,导致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作无法进行下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20栋高层消防设施成“摆设” 龙畔锦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建于2008年,小区有20栋高层,有1700多户居民。2021年,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小区建筑里的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评估,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破损严重,已经不能使用,其中存在问题有:小区地下室水喷系统管道内无水压,关键设备、阀门及管件损坏;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和现场报警设备全部瘫痪;小区地下室及地上楼层的消火栓系统目前管道内无水压,灭火器及消防箱配件过期,无法使用;屋顶消防水箱及稳压系统的关键设备、阀门及管件损坏…… 刘先生表示,楼内消防设施成了“摆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真要着火了,楼内的消防设施根本就发挥不了作用。”为了消除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小区消防设施设备需要尽快维修。 消防设备间被占用致维修受阻 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获得批准,用于维修消防设施设备,这笔钱已到账。小区业委会、物业和施工单位共同组建了“龙畔锦城消防维修指挥部”,研究了维修的有关问题,结果发现维修工作还面临一个难题,“消防设备间被个人占用,里面存放了大量物品,导致维修工作进行不下去。”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月14日,指挥部张贴了“关于清理消防设施设备间、公共设备间的通知”,要求占用人自行清理占用设备间的物品。3月1日,指挥部又张贴了“关于清理消防设备间、公共设备间的通知”,通知择日对侵占的设备间进行开锁并更换锁芯及对里面物品进行清理。 3月7日,在派出所、街道、社区的指导、配合下,小区地下设备间门锁全部更换完毕。3月8日,指挥部第三次张贴了“关于清理地下室设备间物品的通知”,再次要求占用人自行清理,逾期统一清理。 但截至目前,仍有一些消防设备间内的物品没有清理。小区物业的高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修的所有手续均已办理,就是因为消防设备间被个人占用,导致维修工作进行不下去。 “有的占用人拒不清理设备间内的物品,有的是根本不出面。”高经理说,由于业委会、物业及施工方没有执法权,不能强行清理,导致维修工作进行不下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支持,尽快将设备间里的物品清理干净,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业主私自占用消防设备间违法 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小区部分业主占用消防设备间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因占据消防设备间造成消防设施损坏,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