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组合“政信类”信托产品“暗藏”风险!
由于XX要求,现在政信产品都是做组合投资,融资主体A/B两个,加C/D2个城投担保。
如果,真的是A城投融资,C城投担保;B城投融资,D城投担保,这种正规的模式还好,风险相对独立隔离。
但是,有的信托公司为了省事,或者找不到合适的组合,就搞了“拉郎配”组合。
比如:以前是A融资B担保,现在有些信托公司直接A融资、B由原来的担保变成B融资、然后再互相担保,或者直接由B担保,就满足了2个融资主体了。
现在这种“拉郎配”的非标组合“政信类”产品已经出现了违约。具体违约的信托公司和产品名字就不提了,某省级信托发行的产品,当时是个爆款产品。
比如:A/B两个主体,互相担保,双方都拿了钱,但是A城投弱、B城投略强。
现在AB两家城投所在区域融资环境都不好,两家资金都比较紧张,但是B城投稍微比A城投实力强一点,B城投多少还有点存续债券,而A城投就是个屌丝平台,啥也没有,当时做这个业务时候拉B进来就是做担保方的,为了满足组合B城投也就顺势拿了一点钱。
产品违约后,A城投没钱还,直接躺平了。
信托找B城投还钱,但B城投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也不肯帮A城投还钱。
这种“拉郎配”的模式其实就是绕监管行为。如果真的按照ABCD4个城投,2个融资,2个担保,互相之间的风险隔离,这种才算真正的组合投资。
未来,这种类型的非标组合政信产品还会出现类似的扯皮情况,尤其是一个强主体、一个弱主体这种,到最后强的主体不会帮弱主体履行担保还款责任的。
最后总结一句话:当年哪些房地产项目如果都严格按照JG要求来做的话,是不会有很大风险的,包括现在出问题的非标政信组合产品,全是“绕”监管,最后把自己和信托投资者“绕”进去了。
来源:本文转自上海信托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