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晚,中国篮球协会发布关于对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和相关球员的处罚,新疆男篮共有7名球员受到了处罚并被停赛,停赛的场次将从CBA新赛季开始计算,包括夏季联赛、季前赛以及常规赛。新疆男篮的主教练和领队受到了严重警告,新疆男篮俱乐部也被通报批评,同时俱乐部还被处罚核减联赛经费5万元。
8月14日,2024“桥南·五道街杯”中美职业篮球精英对抗赛在天水市麦积区道北体育馆举行,由新疆广汇俱乐部篮球队对阵美国探险者队。在比赛第一节还剩23秒时,双方球员在争抢篮板球中,美国探险者队45号球员肘击新疆广汇俱乐部0号球员西尔扎提·赛买提面部,随即发生口角进而引发双方多名球员出现推搡、挥拳、踢腿动作。经临场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隔离和劝阻,比赛暂停约3分钟后恢复,并正常完赛。
赛后,美国探险者队的教练和球员还主动找到新疆男篮的教练和球员握手示好,双方在一起友好交流了将近20分钟,并且还进行了合影。从合影的照片就能看出来,大家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也算是以这种“特别”的方式结束了这一次的精英对抗赛。
篮球足球属于对抗性很强的体育活动,那在运动过程中出现身体损伤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这要区分意外过失行为和故意行为。
对于意外以及过失造成的一般伤害,《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自甘风险原则和活动组织者的两方面法律责任。
首先是自甘风险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意味着,在体育运动中,如果参与者受伤,一般情况下其他参与者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其他参与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是活动组织者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伤害时的责任划分。
对于体育运动场合存在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的,就需要依法就行处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所以,在体育运动场合受伤时,法律责任的归属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受伤者是否自愿参加、其他参与者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活动组织者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等。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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