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人性最大的恶,就是不懂得感恩。
有人说借什么也别借房子,一旦出于好意,借出去,别人住着住着,就请神容易送神难,反客为主,将房子占为己有了。
前些日子,陕西网友分享了一段视频,视频显示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某女子无偿将房子给弟弟居住十年,打算要回来时弟弟却翻脸不认人,并扬言没有38万姐姐就别想得到房子。
根据视频了解,姐姐名为朱丽萍(化名),今年45岁,家中除了父母外还有一位小她十三岁的弟弟,名为朱立强(化名)。即将年底,立强媳妇即将临盆,然而朱家只有两间简陋的瓦房。
父亲也没有多余的钱来给儿子置办新房。而朱丽萍家正好有两套房子,爱子心切的老朱便请求女儿把其中一件50㎡的房子借给儿子住五年,等五年后儿子有钱买房了再归还给她。
朱丽萍想着一家人互相帮衬是应该的,况且父亲也承诺五年后房子会还到她手上,便跟丈夫商量许久后便才答应下来。就这样,弟弟立强带着妻子入住了毛坯房。
为了改善居住环境,立强花钱给房子做了装修。五年后弟弟一家还未搬走,弟弟也从未向丽萍提出这件事。夫妻两人怕伤害两家的关系,也就没多说什么,任由立强一家继续住在他们的房子里。
后来丽萍一家遇到经济困难,急需钱用,立强了解情况后慷慨地借给她32万,丽萍道了谢,很是感动。
不久以后,立强的生意出现危机,急需50万周转。他找到姐姐想让她偿还之前自己借给她的那32万。而丽萍现哪有这么多资金给他,一时之间很是无措,弟弟于是提议让姐姐把房子作为抵押来贷款50万。
50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朱丽萍想到如果丈夫知道的话肯定是不同意的。一边是枕边人,一边是血浓于水的弟弟,况且之前立强还借给她32万。
思量多天后,丽萍打算瞒着丈夫去拿房子作为抵押。然而后来弟弟的生意也彻底失败,50万只回本了12万,还欠银行38万的债务,而这些都算在朱丽萍头上。
朱丽萍本身只是普通的打工人,一个月工资只有几千,短时间内根本不能补完这38万金额的漏洞。时间拖了一天又一天,很快就逾期了。
银行的催债电话每天都打来,电话不听,银行就把传票送到朱丽萍家,于是她的丈夫知道了这件事情。夫妻两人大吵一架,已经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朱丽萍十分害怕又后悔,为了还清债务,她打算把房子卖掉,可立强却死活不肯搬出去。
立强觉得是自己出钱把房子装修得漂漂亮亮的,而且现在老婆孩子住习惯了,搬出去不方便。如果姐姐硬是要把房子卖掉还不如卖给他。
然而丽萍早已不相信弟弟,坚持要他搬出去,两姐弟谁也不让着谁。因为这件事,两家的和气彻底被打破,立强还经常打电话威胁姐姐,扬言要撞死她,丽萍对这个弟弟感到很失望,便用手机录下了他的恶言恶语。
朱丽萍知道,就算是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弟弟没能力还贷,最终苦的是她,房财两空。立强表示很生气:“还贷又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还清的,你想我们一家露宿街头吗?要卖房子怎么不把你家的卖去!”
朱大爷听到姐弟两人的争吵,十分生气,但是这次他站在女儿这边,希望儿子能搬出去回老家住,解决女儿目前的困难要紧。
看着两人的关系持续恶化,朱大爷请来了调解员,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立强坚持表示,如果要他搬出去就要给他38万,他认为这是他应得的装修费。
丽萍听到后愤怒极了,她无偿把房子给弟弟住10年,一点租金也没要,况且一个50㎡的房子装修费怎么可能需要38万!这说得不好听的就是抢钱。
见调解员不管用,朱老爷又请来了心理咨询师。心理师安顿好姐弟两人的情绪后,通过交谈重新拉回姐弟两人的关系。最后立强搬回老家,姐弟两人重归于好。
笔者认为朱女士可以拒绝弟弟,但是她拒绝不了父亲,当初是父亲放下脸面找到他,让她帮弟弟一把,她只是同情父亲,换位思考,如果是我,我也拒绝不掉父亲这个请求。
从父亲朱大爷的后期立场来看,朱女士的老父亲还是非常明白事理的,朱女士肯定也知道父亲的性格,才答应父亲帮弟弟一把。
如果说,朱女士有错,她最大的错就是,不该背着丈夫帮弟弟贷款,可能当时朱女士觉得自己欠弟弟32万,所以才同意了弟弟的贷款要求,但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的决定。
事情到此,总算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家人之间,也需要沟通和交流,不要将坏脾气都留给最亲近的人。有时候经历了人间百态,真想问一句:“亲情和现实利益,究竟孰轻孰重孰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