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大败局(二一零)董宇辉在新东方高层眼里就是优秀导购吗

电商要有尽调 2024-03-10 01:46:32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新东方的CFO在介绍董宇辉的时候,说董宇辉是一个优秀的导购。在这位CFO眼中,这句话可能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在董宇辉的粉丝耳中,却是无比的刺耳。

在粉丝的眼里,董宇辉是东方甄选挑大梁的人,是新东方的救世主。这些粉丝选择在东方甄选购物并不是因为东方甄选的产品,仅仅是出于对董宇辉的喜爱和信赖。

如果董宇辉离开东方甄选,这些粉丝会毫不犹豫选择离开。

很多人可能难以理解这种情况,包括这位CFO在内,但是我能理解。我是C罗的球迷,我因为C罗加盟了皇家马德里,才成了皇马球迷,我也因为C罗的离开,就不再关注皇马的任何一场比赛。

这种喜欢是没有理由的,有C罗的比赛我就看的津津有味,没有C罗的比赛,我会觉得索然无味。

这其实就是粉丝经济的特点。KOL(关键意见领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粉丝中有极强的号召力。

可能在东方甄选某些高层的眼里会觉得,没有公司提供的平台,董宇辉连成为网红的机会都没有,哪有资格挑三拣四,要学会知足和感恩。但是在董宇辉粉丝眼里,没有董宇辉,谁会关注东方甄选,在粉丝眼里,东方甄选甚至一文不值。

这里没有对错一说,只有立场不同。

在我看来,东方甄选和董宇辉合则双赢,分则双输,只要约定好彼此的利益分配,满足双方的需求即可。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员工和企业都是双向选择的,很难用严苛的合同束缚,更不存在道德绑架。董宇辉和新东方之间其实就是简单的雇员和老板之间的关系。没必要谈什么知遇之恩。如果去年六月份董宇辉没有火起来,他现在自然也会被东方甄选扫地出门。

能够保证双方长久合作的办法只有一个,对彼此都有价值,利益分配合理。当然了,这也需要双方都有一定的格局,遇上目光短浅的蠢货就没办法了。就比如之前抖音上最牛的那个女网红和经纪公司闹掰了,愤然停更两年,在我看来,双方都是愚蠢至极,哪怕他们的确赚到了很多钱。

类似董宇辉这样的问题其实所有的直播电商公司都会遇到。

我们都知道,做直播电商最好的方式就是打造自己的商业IP。做商业IP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远不是找个博主,买个课程就能搞定的。这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多方面加持,还需要运气的。就拿董宇辉来说,如果把他账号注销,让他换个身份去做,他也未必会做起来。要知道在他没火之前,可是被网友群嘲的。

商业IP很难做,但是一旦做成又是一本万利。如何协调公司和IP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原来给我做风控的小伙子阿岳之前做MCN机构的,费尽心机孵化出一个卖男装很牛的女孩,结果这个女孩红了以后就违约了。

最后阿岳他们官司打赢了,也仅仅拿到五十万的赔偿金,而那个女孩一个月能卖上千万的GMV。

就是因为这个事情,阿岳的公司倒闭了,因为IP操盘手们都泄气了。

我有个粉丝也是网红主播,前段时间我们通电话,她说她也被这样坑过,她带了一个女徒弟,原来那个女孩连工作都找不到,我这个粉丝出于帮她的心思带带她。那个徒弟做的不错,我的粉丝一年也能给她几十万,这在东北已经相当好了。可是对方还是反水了,而且专门和我这位粉丝对着干。

所以说,永远不要用利益来考验人性。做生意一定要用价值来彼此制约。

就拿我们职业投资人来说,我从来没指望投一点小钱就能永远拿着股份躺着赚大钱,只有不断提供价值,才有机会不断的拿到利益。可是很多非职业投资人总是抱着这样不切实际的幻想,搞到最后都是一地鸡毛。

合伙做生意契约精神很重要,但是我们必须要正确面对人性。就拿董宇辉和东方甄选来说,此一时彼一时,东方甄选如果还用老眼光看待董宇辉,那么拆伙是必然的。

当然了,董宇辉也没必要过于高估自己,也不需要掺合太多和俞敏洪的私交。

毕竟新东方是一家上市公司,也不是老俞一个人的,只要利益分配合理,大家做到彼此尊重,那就够了。至于个别人怎么说,怎么做,都不重要,这些也不过是利益之争的手段罢了。

事实上,我觉得只要俞敏洪还在,董宇辉就不会走。董宇辉和罗永浩不一样,罗永浩的野心太大,而董宇辉在老俞面前就是一个小孩。老俞可是在绑匪手中九死一生过的人,这点小事他搞得定。

最后还是提醒做直播电商的老板们,永远不要迷信合同,也不要试图用人情捆绑。能够保持长久的合作,只有对彼此持续有价值,以及合理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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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直播创投高鸿业,加入鸿哥朋友圈,多交朋友,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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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11 09:13

    不是导购那还叫导师不成,成了救世主了!不过是在诗情画意里盯着粉丝的钱袋子,有本质区别么?

电商要有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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