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报》近日刊登风险投资家卡坦关于欧洲能源转型的分析文章。卡坦认为,美国签署《通胀削减法案》,计划十年内投资369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欧盟随之制定“绿色新政”,增加对能源转型的国家援助。美欧推动能源转型计划的主要区别不在于投入金额,而在于美国的方法似乎更有效、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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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补贴发放形式不同。美国补贴以税收抵免的形式发放,易于估算,主要补贴生产成本。而欧盟更注重创新和研究,而非扩大生产规模,补贴程序冗长复杂、难以理解,主要补贴投资支出。
二是差异化税收抵免条件。美《通胀削减法案》特别要求企业将大部分生产基地设在美国,以获得税收抵免资格,在减少对中国零部件的依赖的同时,也惩罚了向美国出口的欧洲公司。
三是关键零部件生产成本差距。据估算,到2030年,美国生产电池的成本将比欧洲低30%、太阳能电池板的成本低50%以上,可再生氢气成本可能降至零。
因为欧洲不敢和美国抢生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