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第一医院发生的一起医疗事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这起事件中,两名医生因未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过度使用呼吸机导致患者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后死亡,最终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涉事医生分别是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和主治医师闫秀萍。
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二科
患者张静华,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因重症肺炎和Ⅰ型呼吸衰竭于2020年6月入院治疗。尽管血氧饱和度多次检测为96%至99%,未出现呼吸衰竭,但医生仍为她多次使用了有创呼吸机。家属质疑医院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使用呼吸机,认为这是导致患者肺部感染并最终死亡的主要原因。
张静华老人生前在邯郸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邯郸市第一医院对张静华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该后果的主要原因。法院判决医院承担原告损失的大部分赔偿责任,并在终审判决中认定医方在使用呼吸机前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未取得患者及近亲属的书面同意。
司法鉴定意见书(部分)
家属孙树森在获得赔偿后,将其全数捐赠给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并继续向卫健部门举报涉事医生。最终,邯郸市卫健委依法对郭瑞霞和闫秀萍作出行政处罚,吊销了他们的医师执业证书。孙树森认为涉事医生的行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已向警方报案,案件正处于受理阶段。
网友评论截图
这起事件凸显了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同时对医疗行业操作规范提出了严格要求,提醒医疗机构及其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不必要的医疗事故。
信息来源:中华网
如果只是操作不当肯定不会吊销执照,怕是故意使用呼吸机
为了多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