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我们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这句话让多少人破防?

易风云 2025-02-19 15:52:46

提到法律,我相信所有的人都非常清楚,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离开他。自古以来法律就被人们寄予厚望,不仅是维护广大老百姓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老百姓权益的重要工具。不久之前,我看到法律人罗翔说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们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通过这句话,我们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其实我们当前的社会,有很多问题是法律也不能解决的。也就是说,普通老百姓在面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时,就连法律也无能为力。古语有云:“法者,治之端也。”意思是法律只是治理的起点,而非终点。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持固然重要,但法律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不可能是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

通常而言,法律的制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是能过人类社会的运行之后,通过实践检验得出来的一些经验和智慧的总结。但是现实上,由于立法群众的特定性,因而在法律的立法之初,就是带有一定的倾向性的,这一点我们所有的人都无法否认。从另一点来看,法律的制定往往都具有严重的滞后性。一般而言,通常是一件事情出现了之后,引发了民众的广泛争议,最后才能够进入到立法者的视线。所以说,法律的滞后性也就决定了他并非是万能的,而是对现有社会问题的总结提升。这就是法律最大的局限性,因而自古以来,有很多人都会被法律的滞后所伤。如果大家经常看我文章的,也就会理解。之所以我们现在的公厕全面免费,也是两个人的功劳;再比如现在的农民不交公粮,也是当年一个农民斗争的结果。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不仅法律的立法是滞后的,法律的执行也是存在极大漏洞的。就比如像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那个爱“学外语”的法院副院长陈清泉所说:法律的解释权在我手中。这句话是一把刀子一样,刺痛了很多老百姓的心灵。是啊,我们很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本着一种朴素的法律观,但是实际上,法律的解释权并不在老百姓手中,也不是传统的道德观念手中,而是在一些掌握着执法权的工作人员手中。可以这么说,法律的制定只是法的诞生,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之中,一些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范围内相当普遍。如果执法者不能公正执法,司法者不能依法裁判,那么法律的权威就会大打折扣,也就起不到公平公正的作用了。

我们回到本文开头,之所以罗翔说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不仅仅因为法律的滞后性,也不仅仅因为法律的执行过程中会受到污染,其实还有现实人性的原因。因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而人性复杂多变,法律只能规范行为,却无法触及灵魂。比如在一些涉及到道德底线的时候,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最终就会伤害到人们的法治信仰。大量案例表明,一个见义勇为的人可能因为法律的空白而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比如当年杭州那个跳水救人的小伙),而一个违背道德的人却可能因为法律的漏洞而逍遥法外(比如一些小偷自伤事件)。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对法律失去信心,因为至少有法律的存在,可以震慑一些不法分子。我们目前所要做的是大力弘扬传统道德观念,如果能够从立法的层面来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那当然更好。如果不能从立法的层面来推动,那就需要对现行的司法体制某些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古话说“人无完人”,对于来说也同样如此。可以说,正是因为法律的不完善,才显得法律更加人性化。所以法律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用在善良人的手中,则能够成为一把公平正义之剑;一旦落到一些坏人手中,则会成为为非作歹的工具。我们不能因为法律的不完美而否定它的价值,正如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够完善,就否定他的所有一样。法律的完善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需要我们用理性和智慧去推动它的发展。

回过头来,我们再听一听罗翔说“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时,其实是在提醒我们,人还是要现实一点。因为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够完美化,法律也同样。我们只能在不断的失败与受伤中,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无辜的人会受伤。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历史进步的单向效应。一方面,我们需要大力批评一些司法腐败现象,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护好一些善良的人不受到伤害;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民众的呼吁,对现行法律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使之更加符合人们的道德预期。在法律之外,我们还需要道德的约束、人性的温暖和社会的包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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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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