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岳人物评传系列04:施全
文:王玄陵,号抱一
施全兄弟五人,有去脉没来龙,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是到东京去参加武举考试的。
结果,岳飞闹了考场,考试考不成了,考不成了就应该回家吧。
可人家不回,理由有二:第一,没有路费,想回回不去;第二,没有家小,回家也没什么意思。
第一个理由明显扯淡,他们已经在红罗山劫道,劫完道不就有路费了吗?
第二个理由也很可疑,要说五个人都没成家也还正常,但五个人异姓兄弟难道都没有父母亲人吗?
但如果反过来想,五个没有父母家小的独身光棍汉,喜欢舞刀弄枪又结为异姓兄弟,那会是一种什么情形?
舞刀弄棒,拉帮结伙,游手好闲,不事生产,这样的人,在宋朝的时候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做泼皮破落户。
说白了,他们和《水浒传》大相国寺菜园子里的一帮泼皮并没有什么本质性区别。唯一有所不同的是,施全这兄弟五人不甘于平庸。
所以,他们会千里迢迢赶到京城去考武举。
武场被岳飞搅和了以后,他们之所以不肯回乡,没有盘缠可能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是的原因是,故乡确实没有什么好留恋的,而天子脚下机会多多。
按照施全的说法,他们本来是想去汤阴投奔岳飞的,在红罗山下劫道也只是为了给岳飞准备礼物。
很多读者会被施全的这番话给骗了,他这个话根本就说不通。
一方面,施全等人在红罗山下劫道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最开始杀了一帮劫道的毛贼,在岳飞一行人之前还抢了一伙商客。除了这两次以外,中间不为人知的恐怕更多。
算下来,他们抢夺的财物已经足够多了,为什么他们还没有动身前往汤阴,而是依旧在这里做无本的买卖呢?
另一方面,岳飞枪挑小梁王,得罪了张邦昌等权势奸臣,已经沦为了朝廷的罪犯。在这种情况之下,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施全,怎么可能想着去投奔岳飞呢?
事实证明,施全根本就是在说人情话,在功名富贵无望的情况下,过打家劫舍的酒肉生活,是他们这种人的第一选择,这一点上他们和牛皋、王贵等人很合拍。
所以,他们原本就没有投奔岳飞的想法,本就想在红罗山权且安身,以待机会的来临。
遇到岳飞一行人的时候,之所以会改变说辞、改变主意,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岳飞五人的战力太强悍,施全五人根本不是对手;第二,岳飞的身份已经转变,协助宗泽斩杀金刀王善以后,岳飞已经不再是逃犯,兄弟五人都被封为承信郎,好歹也是国家公务员。
施全脑子反应快,来了个颠倒黑白、舌灿莲花,明明是拦路抢劫,让他说成了对岳飞的敬仰,这就是《水浒传》中朱武对史进用过的招式。
施全这个人,就是一个典型的“梁山泊式”的好汉,水泊梁山判定好汉的两个标准,一个是识时务、纳头便拜,另一个是讲义气,这两个优点在施全身上都能看到。
但是,“梁山泊式”的好汉与普通价值观中的好汉还不是一码事,大多数梁山好汉实际上都是徒有虚名的小人和莽夫。
巧的很,梁山好汉身上有的大部分毛病,施全身上都有。
施全五人与岳飞五人八拜为交,一同到汤阴县岳飞旧居隐居,过着清汤寡水贫苦日子,时间久了耐不住寂寞,就和牛皋等人瞒着岳飞出去打家劫舍。
在受到岳飞的斥责以后,九个人与岳飞三观不合,背离岳飞而去,跑到太行山上当起了山大王。
施全也是个辨识度挺高的人,他和汤怀、张奎一样喜欢穿白,他头戴烂银盔,身穿白铠甲,坐下白战马,手持一杆画杆烂银戟,从头到脚都是白色的。
从前面来看,施全本应该是个挺有心机、挺稳重的人,但作者在刻画人物的时候没有贯彻这个形象,后面把他写成了半个自大的莽夫。
之所以说他是半个,是因为他虽然自大,却不是王贵那种纯粹的莽汉。
九宫山大战董先,施全自认为手拿把攥,结果刚一交手,就被董先一铲震得“两臂麻木”,然后被董先一连几铲打的招架不住。
此时的施全倒不像神机军师朱武,反而有点像轻狂自大的跳涧虎陈达。
作为十兄弟中的代表人物,在加入岳家军以后,施全受到了岳飞的信任与重用。如果说汤怀是岳飞的左膀,那施全和牛皋就是岳飞的右臂。
早期岳飞不在中军的时候,是由汤怀负责代掌帅印;中期岳飞不在中军的时候,是由汤怀、施全代掌帅印;后期岳飞被前往临安的时候,是由施全、牛皋代掌帅印。
也就是说,在汤怀战死以后,施全就是岳家军中的第一副帅,是岳飞最信任的人之一。
然而,施全这个人能力一般,实在是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施全身上唯一的闪光点,就是他是一个标准的“梁山泊式”的好汉,虽然能力一般,而且身上有挺多毛病,但是他符合作为一个好汉的两条准则。
除了识时务以外,施全还是十兄弟中最重义气的人之一。岳飞遇害以后,是他和牛皋带领岳家军到临安报仇。
报仇失败以后,施全又独自一人下山,到临安去为岳飞哭坟。
又在临安学豫让刺杀秦桧,刺杀失败被擒以后,骂贼而死。
纵观施全的一生,一开始投奔岳飞的时候,仅仅是权宜之计而已,他对岳飞并没有什么太深厚的感情。但在跟随岳飞南征北战的过程中,他从一个没有根基的破落户,成长为百万军中的一员勇将,岳飞给予他的关注与赏识,让他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所以,作者最后为他安排一场报仇的特写,这既是他对岳飞知遇之恩的报答,也是对他自身境界的一种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