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们分享了全国和山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的比例。
数据显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在过去十年间稳定在1.3%左右。
即每100个参加了失业保险的人,仅有1.3个在年末领取到了失业保险。
但在整理数据时,我们发现除了年末领取失业保险人数外,还有一组数据,叫发放失业保险金人数。
用发放失业保险金人数,除了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得到全年共有2.58%的人,领取到失业金。这个比例,约为全国调查失业率的一半,即还有一半失业的人,没领取到失业金。
当然,这种计算方法的前提,是只考虑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没考虑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
数据显示,全国7.4亿就业人员,仅有2.4亿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这意味着,其余的5亿就业人员,没有失业保险,自然也领不到失业金。
这种现象,在过去十多年间,是维持着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还是有所改善呢?
我们可以将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情况,分为三类:一,未参加失业保险;二,参加失业保险且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参加失业保险不(或未)领取失业金。
数据显示,在1994年以来的30年间,全国就业人口中,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所占比重,的确有在上升,从11%增长到31%。
但跟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比例,提升速度不够快,连全国一半就业人口都没覆盖到。
加上领取失业保险的标准很高,为了不主动裁员,部分企业采取了非常极端的做法,加剧了劳资关系,给社会发展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但如果能够降低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不管员工是否主动离职,只要能够证明其没有工作、且有主动找工作的意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就应该发放失业保险。
期间可能会有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但对于大部分需要养家糊口的人而言,不会也不需要为了一丁点的失业金,放弃更高的收入。
至于那些钻了法律空子的人,依现有的溯源手段,追查并不困难。
除了降低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外,构建覆盖所有就业人口的失业保险金体系,有助于减轻企业在实现转型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压力。
当然,更重要的是,当你失业仍然“有钱花”的时候,人们才可能把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消费。而只有人们没有后顾之忧,消费才可能带动生产。
否则,生产只能依靠外贸驱动,而不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内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