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河北蔚县公安接到举报,有人贩卖婴儿。3月26日,孩子父亲杨某某与两名中间人被刑拘。经查,2012年至2020年八年间,杨某某与妻子共生育五个孩子,两个男孩和三个女孩,全部贩卖,共获利约18万元。近日,杨某某被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中间人李某某(女)和其儿媳共获利5000元,分别被判刑七年和一年九个月。
都说虎毒不食子,怎么会有父亲狠心到用卖孩子来获取利益?真的是丧心病狂。仔细看了下新闻,卖孩子的父亲与两名中间人被判了,没有孩子母亲的身影,那母亲应该没有参与其中了。猜测母亲可能是被胁迫,也可能是精神不健全,被男子哄骗了,具体情况如何还是等披露。
可以说,卖自己的亲生孩子,就不是人能干出的事。之前看到拐卖儿童的案例,对人贩子和买家都深恶痛绝,没想到这父亲居然亲自加入拐卖行列卖自己的孩子,虎毒不食子啊,必须严惩!孩子摊上这样的父亲也是倒了大霉了。
有网友算了笔账,5个孩子各怀胎10月,总获利18万,也就是说每个月也才3千6,这男子出去找个地方搬砖也不止是这么些啊...真的太可恶了。
这个男人不光是把媳妇当成了生孩子的工具,更是把孩子当成了赚钱的渠道……反正生孩子辛苦的是老婆,卖子女的钱自己也可以用。
涉事的买方和卖方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健康幸福的在家人的陪伴下长大,而不是变成一桩肮脏的交易。
这男的都已经卖了五个孩子了,买家就真的一个都没有问题吗?被卖孩子后续怎么上户口的?这些都是买卖孩子的产业链。买卖人口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就算是亲生父母卖孩子也属于违法犯罪,更何况那些说自己是孩子亲戚的?买方说被骗不知情,根本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更有甚者说自己不懂法,或者只是给“孩子亲戚”营养费之类的,别自欺欺人了,大清早亡了,领养有正规程序,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就是买卖行为。
我想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也该到达一定深度。如果亲人把自家的孩子卖了这件事发生在旧社会或许还可以理解。
毕竟那个时代的人思想觉悟很低,法律意识淡薄,而且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但是现在是新社会,怎可还发生和旧社会一样的事情,怎可还保留愚昧无知的思想,怎可为了个人的利益轻易把孩子拱手送人?
时代发展到今天,实在不应该出现如此荒唐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只是抓卖孩子和拐卖孩子的人贩子,还有后续的买家、中介、拐卖孩子户口办理之类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