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纠纷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老赖”,他们明明拥有财产,却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债务,比如转移车辆所有权、以“唯一住房”为借口拒绝执行等。那么,面对这样的“老赖”,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一、老赖转移车辆所有权怎么办?
当发现老赖将车辆转移到配偶或子女名下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证据。通过调查,找到老赖以及车辆的具体位置,并拍照固定证据,证明车辆是老赖在使用。然后,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执行法官,请求其查封该车辆。
无论车辆是老赖“所有”还是“占有”,只要证明这辆车是老赖在使用,法院都可以先进行“查封”。如果车辆真的是第三人的,那么该第三人需要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证明车辆归其所有。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特别关注车辆转让的时间。如果车辆是在执行开始之后,由老赖低价或免费转让给对方的,那么我们可以申请撤销他们之间的转让,并申请法院对老赖进行司法拘留,因为其涉嫌恶意转让财产。
二、老赖以“唯一住房”作为挡箭牌怎么办?
在执行案件中,“唯一住房”常被老赖拿来当作挡箭牌。然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执行的:
1、如果执行人有对其尽扶养义务的人,比如父母、配偶或子女名下有房产可供居住,那么老赖名下的“唯一住房”就可以被拍卖还债。
2、如果“唯一住房”是老赖为逃避债务而刻意为之,即在执行依据生效后,老赖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导致目前将要执行的房屋成为其“唯一住房”,此时该住房也可供执行。
3、如果债权人愿意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的地方,或者同意参照当地市场平均房租标准从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到8年的租金,那么老赖的“唯一住房”也可以被拍卖。
在执行“唯一住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无理取闹、抗拒腾退、妨碍执行的情况,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对涉案房屋进行断水、断电处理。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讼状元提醒:
在借贷时,我们要尽量了解借款人的真实情况,避免将钱借给不熟悉或不可靠的人。同时,我们要明白,法院并不需要债权人提供详实到可以定罪的线索,而是提供老赖的财产动向,包括哪些财产可以执行、转移了哪些财产等。这些信息对于法院深入调查并执行债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