韭菜内参·深度分析:77份代理讨薪,高律师虚假诉讼,获刑4年

虔诚义工 2024-12-21 10:00:37

在法治社会的光辉下,每一位公民都应享有公正的司法庇护。然而,当法律的光芒被误解与误用所遮蔽,正义之路便显得尤为曲折。近日,高律师因“代理农民工讨薪”被控虚假诉讼罪一案,在法院一审宣判,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与思考。

一、事实回溯:讨薪之路的艰辛

高律师,一位自称以维护弱者权益为己任的律师,却因涉嫌虚假诉讼而身陷囹圄。公诉机关指控,高律师与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清偿的事实,以农民工名义起诉,导致法院作出77份错误民事判决,严重侵害了司法公信力。面对指控,高律师坚称自己事前并不知情,是米某、陈某构陷自己。而米某、陈某则选择了认罪认罚。

二、法律辨析:虚假诉讼的界定

在法律的殿堂里,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需经得起推敲。高律师的辩护人认为,包工头垫付了农民工工资,就享有债权,无论以名义权利人还是实际权利人来主张,都不构成犯罪。然而,公诉人则指出,包工头作为支付主体,其支付行为并非垫付,而是履行合同义务。被告人为要回工程款,虚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构成虚假诉讼罪。

三、判决结果:正义与惩罚的碰撞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高律师明知农民工工资已付清的事实,仍参与虚假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一万元。米某、陈某也因同样罪名被判刑,但缓刑执行。对于一审判决,高律师当庭表示上诉,坚持自己的清白与正义。

四、钱诚,千顺万顺:法治精神的坚守

高律师讨薪案,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一次考验。在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及总承包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然而,当法律被曲解、被滥用,正义便难以伸张。

作为律师,高律师在代理讨薪过程中,是否对案件各方关系进行了充分的梳理与判断?是否对法律条款进行了准确的理解与运用?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法治社会,需要每一位法律从业者坚守法律底线,维护法律尊严,而不是成为虚假诉讼的帮凶。

最后,笔者以一首短诗结束《内参》:

正义之路虽曲折,

法治之光永不熄。

坚守底线护尊严,

公正之心永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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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心顺、言顺、事顺,千顺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