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主要源于地下与地上的水环境条件差异显著。
地上建筑主要依靠排水系统迅速将积水排出,防水层不会长时间承受水压。然而,地下工程则常年浸泡在地下水的包围之中。如果防水措施不到位,或仅有措施而效果不佳,地下水便会侵入结构内部,带来一系列危害,如腐蚀混凝土、使钢筋生锈、导致地基沉降,甚至造成构筑物被淹,严重威胁地下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实施科学、有效的防水措施成为地下工程施工的重中之重。按照《GB 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要求,地下工程的防水应以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为核心,辅以外防水层。然而,目前许多防水设计却与规范背道而驰,过于依赖柔性外防水材料,而忽视结构自防水的作用。
柔性外防水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明显风险,例如防水卷材易被损坏或在接缝处出现渗漏。地下水在压力作用下渗透外防水层时,这些问题会导致整个柔性防水系统失效。此外,根据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的要求,地下室的防水年限应不低于结构设计的使用年限。然而,柔性防水材料普遍老化速度较快,难以满足这一耐久性要求。
要实现地下工程与建筑同寿命的防水效果,需聚焦提升混凝土结构本身的防水性能。只有严格按照《GB 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将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作为主体,并将外防水作为辅助手段,才能确保地下工程的防水效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为工程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