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的安排到市企、省企或央企,有的安排到当地的事业单位,但身份是工勤编制,有不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战友询问,为何是工勤编制?作为当兵16年、退役10年的老兵,与大家探讨一番:
在体制内工作,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等之分,都是财政拨款,都是“铁饭碗”。其中,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为干部身份,工勤编制是职工身份。工勤编制现有的工资待遇和未来退休待遇与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相差不少,发展空间也比较局限。当然了,早年工勤编制身份的退役士兵,有的担任副科或正科职务乃至更高的职务。
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是战士身份,不是干部身份,对于安排工勤编制身份,相信都能够正确对待。当然了,随着安置政策的越来越好,有的地方把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到管理岗位,上升空间进一步加大。
老兵也在此建议有关部门,适当拿出一些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安置那些符合条件的优秀士兵,而不能“一个身份定终身”。比如,在部队荣获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优秀退役士兵;综合评定在当地前三名的同志。
综上所述,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为何是工勤编制?因在部队是战士身份,不是干部身份,这是按照军地的有关规定来,相信战友们都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