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不要自己上厕所,特别是还在公司的。吓的公司老板连忙改变公司制度。
上班烧到39度迷迷糊糊上厕所,然后晕倒在地上。醒来发烧未愈,头部新增5针。
前一天公司规定“阳”了的同事只要不是高烧都可以上班,结果是不管发烧不发烧都来了,我顶着39.6度的体温也来了。
我头上缝了几针之后,周五公司规定阳了之后还需要身体无任何不适后方可上班。
我一个同事,复工第一天身体太虚地铁里晕吐了。
她是12月17号开始发烧,高烧三天,最高到39.5度,第四天低烧一天,37.5度左右,直到第五天才彻底不烧了。
后期就是嗓子吞刀片,肿,痒,半夜咳醒多次,影响睡眠。鼻子冒火,眼睛疼,流鼻涕流眼泪……感觉比前期发烧更难受。
22号就匆忙复工,早起去赶着上班。还特意吃了早饭,以免低血糖,结果到地铁上还是晕车,吐了。场面十分尴尬。幸亏遇到好心人,扶她一把,给她纸巾,新口罩。
总之就是觉得身体非常虚,一整天的工作,身体疲惫不堪,头疼,微咳,浑身无力,一直担心是不是复阳。
真的觉得病后康复更关键,不要匆忙返工,过于疲劳,每个人体质不一样,需要多休息的还是要多注意。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有种大病初愈的感觉,虽然网上只是说这就像个普通感冒,但我觉得真不是。
最后强烈呼吁有条件的公司,特别是互联网科技公司,让“阳”的员工居家办公吧,不要再更多的人倒下了。
这段期间我公司很多的同事相继都倒下了,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运转,如果一个公司的人同时都染病而暂时不能工作,势必会影响到业务的展开。居家办公既能保护好“阴”性员工,还能照常运转工作,一举两得。
你“阳”了,老板说只要不发烧就要去上班是否违法?
打工人注意了,如果公司明知员工得了新冠,非但不让他居家,反而要求必须上班,而且打出了“阳性,只要不发烧,你就得去上班这种口号”,那他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如果真要较真,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因为新冠现时仍按甲类传染病应对,具有强传染性,单位不应强制阳性患者到岗工作,从法律责任角度来说,如果劳动者明知自己“阳”了以及单位安排“阳”性的劳动者继续上班,按《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所以企业明知员工感染新冠肺炎,故意隐瞒不报,甚至要求“阳”性员工到单位,导致了传染病的传播,依法要处罚这个企业的负责人,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