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邯郸初中生杀人案的3个渣渣,遭报应了!

睡觉是补药 2024-06-07 14:01:41

经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三名不满14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消息公布,舆论为之一振。要知道,早之前,法律规定就是14岁以下未成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天大的事也不会坐牢。2020年12月,刑法修正方案通过。刑事年龄下调到12-14岁,但附加了相关限制:12-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其刑事责任。

现在最高法院核准追责。也就是说,三个小畜生作为刑事被告人,正式进入了审判程序,即将受到刑事追诉。

三个渣渣坐牢是板上钉钉的事。至于到底能不能按照“故意杀人罪”顶格判决,我想引用受害者律师一句话:未成年人受《未成年保护法》保护。但是,当未成年人去侵害另一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应该向《刑法》让步!

邯郸杀人案热度正在消退。但随着时间推移,此案更多骇闻细节浮出水面。

这三个渣渣的恶,超乎我们想象!受害者小光(化名)所在学校的校长曾说:“孩子跟同学关系很好,没有校园霸凌。孩子的死是一场意外。”

事实证明,这不是意外,而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

真相一,受害者被欺凌已久。小光今年13岁,就读初一。父母在外谋生,平时跟爷爷奶奶生活,也就是“农村留守儿童”。小光成绩一般,性格温顺,但很爱干净。每次出门都会把衣服整理整齐,小白鞋擦得一尘不染。这样的儒雅孩子,却有着很不堪的黑色童年。小光家人事后回忆,进入中学后,小光和张某龙(凶手)成为同桌。小光情绪开始变得低迷,且频繁问爷爷要现金。有时5块,有时8块,很是急促。有时爷爷没带钱,拒绝了,小光就会显露很痛苦的表情。小光家人以为是孩子是嘴馋,没当回事。殊不知,孩子是经历了霸凌。

今年2月1日,小光发朋友圈:天天在家做梦,梦到自己在学校顶楼跳下来也是非常可怕,好吧。

2月底,小光再次发朋友圈:不想上学了,学了什么都不会,白花钱,想退学像和奶奶一样去买(卖)货。

小光表现出强烈的退学意愿。

奶奶也怀疑孙子在学校是不是受到欺负,只是,不管怎么问,孩子都是沉默。

真相二,凶手的犯罪心理素质远超成年人。三个凶手准确年龄不详,只知道是在12-14岁之间。三人也都是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跟老人生活。悲剧发生于3月10日这天。监控显示,小光在离家后,坐上同桌张某龙电动车,消失于街道。下午4点,小光电话失联。老人觉得不对劲,开始四处寻人。第一次找到同学张某龙,得到回答是:我没有见过他。后来老人报警。当民警找到张某龙,得到回答是:我见过他,跟一个矮个子走了。也就是说,张某龙是给警方制造烟雾弹,拖延发现尸体的时间。

次日,案发。

小光遗体被埋在一座大棚地底下。因遗体惨不忍睹,办案人员一开始拒绝受害者家属接近。几经商量,先让一名旁系亲属小光的堂叔辨认遗体。堂叔颤抖着去,泪流满面回。“面部刀刀致命,血泥模糊。”可见三名凶手之狠毒。

此外,此案还有很多让人不寒而栗的细节。

几名凶手心理素质异常冷静。

杀人后,几个同学回到家照常打游戏。作案次日,三个同学照常去学校上学,跟没事人一样。事情败露后,凶手被逮捕。这几个初中生,居然变现出异常的淡定,没有情绪失控。

并非激情杀人,而是经过缜密设计的故意杀人。1)大棚的深坑,是提前分两次挖好的。一次是作案前一天,一次是作案当日。2)凶手有意哄骗受害人到“埋尸地点”。因为小光离家前,曾告诉家人,“同学带我去看地道。”

3)大棚内,也就是埋尸地址附近,发现了几副一次性手套和皮革手套。

可见,凶手虽只有十二、三岁,却也知道戴手套作案,免得留下指纹。

这些细节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残暴+没有共情能力+极强的犯罪心理素质,这种人,不就是天生的恶魔吗?

据悉,邯郸初中生被杀案,或成刑责年龄下调后的追述首案。

首案意义重大。

于司法,这可能会成为后续其它未成年案的量刑参考。

于那些潜在的未成年人渣,便是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持续关注邯郸杀人案,呼吁重判!

你的每一次发声,都是对逝者家属的力挺。

你的每一次发声,都会化成光,照亮那些不被看见的受害者。

你的每一次发声,都是在推动法治文明的进步——

未成年人保护法,需要保护的是未成年受害者,而不是未成年小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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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觉是补药

简介: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