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征文撞了一下腰

标准HR 2025-03-10 21:21:47

20年前,我还是一名文学爱好者。有一天,看到某文学杂志社举办首届全国文学艺术作品大赛,不由得心生一动。因为特等奖奖金高达6000元,其他等级奖的名额与奖金也不少。总之,此次大赛获奖名额多多,奖金多多。

我拿出早年的一篇作品,稍作修改,参加了比赛。

很快地,就收到了决赛通知:作品被评为优秀奖,并取得了参与等级奖竞争的决赛资格,作品被选入全国文学艺术作品集。

杂志社声称:凡获得优秀奖,并取得决赛资格的作者,均可获得烫金的荣誉证书、奖牌、精美纪念品,其作品将分期择优刊发在杂志社开辟的专栏上,重要的是还有稿费哦。

想我一介书生,哪里得过这样的荣誉,不由得有些飘飘然。

不过,且慢,因为“本次大赛投入了大量资金,为确保大赛圆满成功”,组委会决定:作者须交纳评审、发稿、存档、通联与参赛费共计55元。

取得了优秀奖,就可以聘为杂志社的特约通讯员,只不过,办证须交纳工本费25元。

打电话过去咨询:作品集要费用吗?答复:要另收100元。

那不出作品集,会影响决赛名次吗?答复:不影响。

考虑再三,还是支付了55元。不用作品集,也没要特约通讯员证书。

杂志社的效率还是杠杠的,一周后寄来了奖品:奖牌还是不错的,烫金的荣誉证书只是一张硬纸,说好的精美纪念品却没有见到。

这才注意到在决赛通知中最末一栏,用小字写着:凡参加决赛未获等级奖的作者,有幸参加幸运大抽奖,100名幸运者才获得精美纪念品。

原来冤枉杂志社了。

与当时的众多征文一样,都会邀请部分优秀作者免费参加在国家风景旅游胜地举行的笔会、夏令营等活动。

当然,独具特色的是:决赛通知附有给家长(老师)的公开信,表扬作者(孩子或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潜质和创作水平,家长(老师)要加以正确引导、培养,充分发挥他们的创作天赋,为其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让我们携手并肩,担负起这一重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开始眼巴巴地盼着结果,但终于没有结果。

现在想想:这样的好事怎么会轮得到老百姓身上,你说杂志社骗人吗?不全是。当年,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很普遍的。

但总觉得不是滋味,文学艺术一旦染上铜臭,就很难再洗得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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