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九岁女童被老师打碎头骨案子迎来了二审结束,不少网友都期盼着事件的结果,也期待孩子能够早日康复,重返校园。
面对网友的关心,九岁女童的母亲也发视频回应大家的关注,表示还在目前孩子接受治疗,孩子当时脑浆水都被打出来,老师宋某不仅没有感到任何抱歉,甚至是庭审期间多次更改证词,对方的家属也没有承担一分医疗费用。
该案子在一审的时候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受害者家属当天就表示将会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当时新闻被爆出后可谓是引起了很多学生家长的关注和共鸣,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事发在2023年9月6日,当时辰辰的妈妈郭女士在接到孩子出事的消息时候感觉天都塌了,甚至当事老师,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给孩子换掉带血的衣服,当孩子被送往医院,强制要求家长到场时,郭女士才真实知道自己孩子受了多重的伤 。
几个小时的手术,让门口等待的郭女士难以接受,他不理解自己女儿好好在学校上课,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老师在面对家属的询问,更是遮掩闪避。
无奈之下,家长只好选择报警寻求帮助,但是事情的真相更是让郭女士难以接受!
经过初步的调查得知,当时涉事老师宋雨明正在组织学生进行课外的学习,但面对额外的学习任务,班里的孩子总是耐不性子的。
这让宋雨明难以忍受,觉得自己的权威收到挑战,试图提高音量让学生安静,可还是没有效果,随着课堂秩序逐渐失控,宋雨明的耐心也在一点点被消磨殆尽。
直接进行了非常严重的爆发,直接情绪失控将手里的三角板扔了出去,不幸的是,这块三角尺并没有击中预期的目标,而是误伤了坐在该生前面的刘某辰同学,直接砸中了他的额部,导致刘某辰重伤。
受伤后的老师以为没有什么大事,将辰辰带去了学校的医务室,但时当时辰辰的状态非常不好,额头的血也止不住,只能送往医院治疗,中途宋与明将辰辰带血的衣物换了下来。
到了医院后,医生要求孩子家属必须到场签字才能进行治疗,于是老师便联系了家长。但是辰辰因为伤势过重,手术治疗,更是医院定为九级伤残。
后续,郭女士的维权也是困难重重,因为学校班里都是有监控的,但是当郭女士提出要看监控时,校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诿。
老师也对自己犯案经过多次更改,不断推翻自己之前的供词。
此案在2024 年 11 月 27 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宋雨明身为教师却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这种行为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
但是鉴于宋雨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方面已依法承担侵了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受害者也已经恢复上学,被告宋雨明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虽然辰辰已经醒来,但是后遗症比大家想象的要严重,孩子刚开始返回校园上课,但是没过多久就办理了休学。
郭女士表示,孩子现在的精神症状非常不好,几乎被头疼折磨着,甚至连最基本的正常入睡都是奢望。
在一审判决出来后,检察院拒绝了辰辰技术提出得到抗诉申请,辰辰家属便提出了上诉。而二审也在4月9日下午进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10日上午进行二审宣判。
郭女士表示希望二审能够还原真相,给自己女儿讨回公道,从事发至今宋雨明得到家属不仅没有道歉,还在网上造谣我女儿没有手术,只是轻微插伤,这种颠倒黑白的话术,再度对我和我的孩子受到创伤。
面对记者的采访,郭女士表示从事发到医院,医院的领导和老师都是对自己进行隐瞒,在电话里面一直说是不小心划伤,要求缝针等等,让郭女士同意。
当时医院比较小,郭女士想找更权威的医院进行缝针,等到了医院医生却告诉家属,你孩子的头骨前额已经碎了,里面有的异物,但是老师却表示只是划伤,但是目前还是进一步确定异物是什么,才能进行开颅手术,如果现在要转院,可能有很大的风险。
4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不少网友认为判的是否过轻了:“当着众多未成年人的孩子面,老师故意伤害未成年人重伤终身残疾,恶魔必须受到严重得到惩罚,这是全国人民的心声!”
网友表示这种老师真的是太可怕了:“老师打学生影响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视认罪悔罪态度,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又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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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浪新闻”——(4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前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