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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这场艰巨的斗争中,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坚决打掉“保护伞”,才能真正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坐大成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背后有“保护伞”的庇护。这些“保护伞”或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便利,或是与黑恶势力勾结谋取私利,或是对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通风报信、包庇纵容。他们的存在,使得黑恶势力有恃无恐,肆意践踏法律尊严,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环境。
“保护伞”的存在不仅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也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对“保护伞”更是义愤填膺。如果不铲除“保护伞”,扫黑除恶就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成效,人民群众就难以感受到公平正义,党和政府就难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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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保护伞”,需要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压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推进。要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严惩“保护伞”,需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对查处的“保护伞”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保护伞”,需要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的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无处遁形。要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和成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线索,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是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严惩“保护伞”,是打赢这场战争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让黑恶势力无立足之地,让人民群众在平安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