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郑玺)4月17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4月30日起,广东省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求中医灸法、拔罐、推拿和外治类等部分项目的计价单位由原来的每“穴位”规范统一为每“次”,并明确各项目全省最高限价。以中医拔罐为例,全省最高限价为61元/次。

此外,该通知提到,将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项目,将原按部位、按手法、按器具实施的“灸法”等44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价格项目,“贴敷疗法”等37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外治类价格项目。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连续5年指导各省(区、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将中医类优先纳入调价范围。截至4月24日,已经发布了5批中医价格立项指南,包括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治疗、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第五批指南对服务产出相同的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将全国中医类项目从最多600余项整合为99项。
“价格项目的整合不是简单地删减原有的价格项目,而是将服务产出相同的项目‘合并同类项’。”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专班项目组负责人张雯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介绍,临床治疗中的中医医疗手段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对应的收费条目有所改变。将价格项目进行整合,对患者而言,最大的收益是付费更加明确。
付费付多少?广东省明确,中医灸法、拔罐、推拿和外治类等部分项目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计价单位由原来的每“穴位”规范统一为每“次”。以“肩部疾病推拿”项目为例,单侧肩部疾病推拿的全省最高限价为46元,涵盖应用各类推拿手法或辅助器械完成操作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4月24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从广东省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了解到,医院将进行相关收费项目的调整,如“脊柱小关节紊乱推拿治疗”项目的收费数量单位将从“每部位”调整为“每次”,价格也会根据此次通知进一步优化。
中国医保研究会中医中药专委会主任徐伟伟表示,计价单位统一为每“次”,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收费不明的行为,让中医药服务价格更加透明合理。各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