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北京有一家300人的公司,聘用了两个重度残疾人,令人惊讶的是,一年竟能为公司“创收100万”。
对于人力资源部来说,这可全是实实在在的“绩效”。
聘用残疾人就业,既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又能切实为公司节省运营成本,可谓一举两得,让大家都高兴。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们来瞧瞧这张意义非凡的人力资源“业绩表”。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这家企业有300名员工,雇佣了2名重度伤残人员,他们累计工作27个月,月度人均工资是4946元,总共支付工资16万多元。要是不雇佣这两名残疾人,企业则需要缴纳114万多元的伤残保证金,这样一算能节省982614元。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们看法各异。
有的网友说,很多老板对国家政策钻研得很透彻,利用这些政策来节省成本,可对员工却各种克扣。
有网友爆料,浏阳蓝思有不少残疾人,好像大多是聋哑人,他们会上夜班和白班,不过是在专门的生产线上。
有网友提出疑问,服务费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又抽走1000元,为什么要给劳务派遣呢?也有网友回答,这是服务机构收取的。
还有网友追问,为什么这100万不给那两个残疾人,而是给企业呢?对此有网友回应,残疾人也需要有尊严地生活,而不是一直接受施舍和同情。
那残保金是什么呢?
根据公开资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显示,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那些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不管是缴纳残保金还是安置残疾人就业,都是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那怎样规避缴纳伤残保证金呢?
政策很明确,企业可以积极聘用残疾人就业,当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当地规定标准,且经过残联审核与税务申报后,就能享受残保金减免。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同时符合多项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就无法减免残保金。
例如:残疾人职工工资要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要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要足额缴纳社保等(这是30人以上企业减免残保金的唯一途径)。
总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要深入钻研当地相关政策,并灵活运用,这样一方面能为企业节省开支,另一方面也能为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