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开国唯一女将军,搬进“集体宿舍”度晚年:这已经很不错了

历史伟人录 2025-02-24 11:53:36

1929 年的寒冬,是李贞最难忘的记忆。她所在的游击队遭到敌人的 “围剿”,被围困在一个名叫十八折的地方。

敌人的包围圈越缩越小,游击队陷入了绝境。在这场激战中,游击队夜以继日地抵抗,弹药耗尽了,就用石头当作武器;体力不支了,就靠树皮野果充饥。

担任士兵委员会委员长的李贞,面对敌人 “抓活的!抓活的!” 的叫嚣,毫不畏惧,她带领着战友们端起刺刀,向敌人发起了冲锋。然而,敌众我寡,他们拼尽全力,最终还是难以抵挡敌人的进攻。

仅剩的六七个人,被敌人逼到了狮子崖。望着身后的悬崖和眼前如狼似虎的敌人,李贞深知,绝不能被敌人活捉。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她果断下令:“不能让敌人抓活的,往下跳!” 说罢,她不顾自己已有几个月的身孕,两眼一闭,纵身跳下了悬崖。其他游击队员也紧随其后,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幸运的是,李贞被卡在了树杈上,才得以幸存。当她苏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浑身疼痛难忍,鲜血顺着腿流到了脚面,她意识到自己流产了。

不远处,还躺着两名已经牺牲的队员,她的心中充满了悲痛和愤怒。但她没有时间沉浸在悲伤之中,她咬紧牙关,与幸存的伙伴一起,掩埋好战友的遗体,相互搀扶着,艰难地摆脱了敌人的包围。

1934 年 10 月,第五次反 “围剿” 失败后,中央红军被迫实行战略性转移,开始长征。彼时的李贞,已担任红 6 军团组织部部长,且怀有身孕。她与丈夫甘泗淇携手踏上了这漫长而艰辛的征程。

长征途中,条件异常艰苦,环境恶劣到了极点。李贞不仅要拖着疲惫的身躯,跟随大部队穿越崎岖的山路、湍急的河流,还要承担起繁重的党内工作。她时常忙得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更别说好好休息了。

在极度疲惫和营养不良的情况下,李贞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孩子早产了。

而更令她绝望的是,由于产后无法得到充分的休养,再加上长期的劳累和伤病的侵袭,她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从此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

尽管李贞再也无法拥有自己的亲生孩子,但她和丈夫甘泗淇却用自己的工资,抚养了 20 多个烈士遗孤。

1957 年,陈希云生命垂危,他放心不下几个年幼的子女。李贞得知老战友的心事之后,亲自前往医院探望。

她紧紧握住陈希云的手,安慰道:“你安心治病吧,家里的事有组织安排,我们这些老战友也会帮助照顾好的。”

从医院回来后,李贞便把陈希云的大女儿陈小妹接到了自己家里。从此,陈小妹便在李贞的关爱下成长。从上小学到上中学,再到上大学,一直到参加工作,十几年的时间里,陈小妹吃住在李贞家,李贞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给予她无微不至的关怀。

小时候的陈小妹体弱多病,后来又患上了心膜炎。李贞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四处寻医问药,一边给孩子买药治病,一边精心调剂伙食,希望能让陈小妹尽快好起来。

后来,陈小妹考上了解放军外语学院,成为部队的技术骨干,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

每当提起李贞,陈小妹总是满怀感激地说:“李妈妈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

在抚养这些烈士遗孤的过程中,李贞始终坚守着一个原则:绝不以权谋私。

尽管她抚养的孩子众多,生活负担沉重,但她从未利用自己的权力为孩子们在就业、调动、晋升等方面开 “绿灯”。无论是对家里的孩子,还是对自己的亲友,她都一视同仁,严格要求,绝不偏袒。

有一次,一个孩子面临就业选择,希望李贞能帮忙找个好工作。李贞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孩子,我不能为你走后门。你要靠自己的本事去争取,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成长,才能在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李贞的教育下,这个孩子凭借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色 。

1955 年 9 月 27 日,对于李贞和甘泗淇夫妻来说,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这一天,在人民解放军的第一次授衔典礼上,李贞被授予少将军衔,甘泗淇则被授予上将军衔。

然而,授衔后的李贞,并没有被荣誉和地位冲昏头脑。她深知,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福祉,而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

在日常生活中,李贞对自己的要求极为严格。她的穿着十分朴素,衣服总是补了又补,缝了又缝。一件普通的青布衣服,她能穿很多年,即使是参加重大会议,她也只是穿着这件洗得有些褪色的衣服。她的鞋子也是如此,一双旧布鞋,她能穿到鞋底磨平,才肯换一双新的。

她常说:“衣服和鞋子,能穿就行,没必要追求那些华丽的东西。”

1976 年初,李贞被任命为总政组织部顾问。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提着那个皮质已经严重老化的公文包,准备去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议。

秘书贾振宁看到她的一身装束,忍不住建议道:“首长,这次组织上给您发放了几百元的服装费,您有空时,我陪您去购买衣服、鞋子。首长,您现在是大军区副职的职级,形象很重要啊!您不是代表您个人,而是代表组织啊!”

李贞听后,吃惊地望着贾振宁,严肃地说:“一个人的形象在于品格和本质,不在于新衣、新鞋。战争年代条件十分艰苦,我们吃的、住的,全都依靠老百姓......作为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真正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里,不在于个人的外表。”

在住房问题上,李贞同样坚持原则。1980 年,经由党中央及中央军委的正式批准,李贞同志的职务级别被确定为大军区级副职,她可以住进条件更好的房子。

然而,组织上多次劝她搬家,她都坚决不同意。她仍然住在原来的房子里,那是一个位于香山脚下的旧平房,房子年久失修,夏天漏雨,冬天漏风,居住条件十分艰苦。

节假日,老同志和亲属们来看望她,小小的会客室就挤得坐不下。

大家都劝她换个大房子,可她总是笑着说:“这房子住习惯了,挺好的。再说,现在还有很多人住房困难,我不能因为自己的级别高,就占用更多的资源。”

1984年春,上级组织再次派遣人员劝导其搬迁。经一番耐心劝解,她最终勉强应允迁入紫竹院周边一处公寓内的军职干部住宅。

有人觉得,李贞这么大年纪的老同志,还住在这种“集体宿舍”里,和她的身份不太合适。

但李贞却风趣地说:“能有这样的房子住就不错了。住在老百姓中间,就不会和群众脱节了。”

李贞住在三层楼上,平时外出参加一些会议和活动,楼梯爬上爬下很不方便。有关领导出面做工作,劝她搬进一套新房,可她却执意不肯搬迁:“不能再搬了,这已经很不错了。” 就这样,在紫竹院附近的这幢 “集体宿舍” 里,李贞度过了她一生中最后六个不平凡的春秋 。

1990 年 3 月 11 日,李贞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在整理李贞的遗物时,人们发现,这位战功赫赫的将军,生活竟然如此简朴。她的家中,没有任何奢华的陈设,只有四把用了 15 年仍舍不得扔掉的旧藤椅、一个用了整整 40 年的行军箱、一台用了 14 年的单门电冰箱、11000 元人民币、2500 元国库券,以及战争年代留下的两根小金条。这些,便是她一生的全部家当 。

然而,更让人感动的是李贞在遗嘱中对这些遗物的安排。她将两根金条分别捐给了自己的家乡浏阳县和丈夫甘泗淇的家乡宁乡县,希望这些金条能够用于发展当地的教育事业,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

她还将存款一分为二,一部分捐送给北京市少年宫,希望能为孩子们的成长贡献一份力量;另一部分则作为自己的党费,交给了党组织。

李贞的遗嘱,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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