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万历两任皇帝在位之际,大明王朝已是江河日下,不但国家财政濒于破产,而且官场中贪贿成风,官吏玩忽职守,北方边患越来越严重,乡村豪强大量兼并土地,民不聊生。
就在这个时候,内阁首辅张居正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进行重大改革,使国家安定、经济发展,一时出现清明富强的景象,使明朝政权的衰乱为中兴。但令人费解的是,张居正死后,人们对他的评价却褒贬不一,呈现两个极端。
张居正当政期间,实施改革的主要措施有:清查大地主隐瞒的庄田,推行一条鞭法;裁汰官府冗员;任用戚继光等加强边防;荐用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水患。在做法上,振衰起弊,重建中央朝廷威权,言出法随,令行禁止。
他的施政纲领共有六条,这就是《陈六事疏》中说的:“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伤武备。”
其中最主要的是省议论、核名实两条,张居正深知官场中空谈成风,办事效率极低,因而在实施一些措施前不主张讨论,注重措施落实后的实际效果。
他还提出“立贤无方,唯才是用”,大力搜求选拔人才,标准只有两条:“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
他起用著名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练兵备边,一时人才济济。
他吸取前人教训,不立朋党。
为了重振纪纲,刷新吏治,他强调该予责罚的不得包庇,非有军功不得滥封爵;皇亲贵戚宁可给予财富,不得轻授职务;官职无论大小,一律不得世袭。使人有专职,事可责成,官场上下面目为之一新。
有人认为,张居正之所以能变衰乱为中兴,固然由于他具有过人的才能和毅力,而他的廉洁也是重要因素。
明代官场上下送礼受贿成风,腐败越演越烈,张居正深知其弊,极力倡导廉政,收礼格外谨慎,或是干脆不收,或是在情不可却时酌收薄礼,或是劝送礼者将购办礼物的钱捐助公益事业,以此养成廉洁的风气。
他不仅自己不贪,而且还多次阻止其他官吏的腐化和混乱,甚至说服本朝皇帝万历的母亲,把修建庙宇的私房钱用来改造京城的桥梁。
对万历外祖父的贪污,他执法无情。他认为必须惩治贪污,建议对贪污显著者“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完日发遣、发落,不但惩贪,亦可为实边之一助”。
他主政后,不仅大力整顿吏治,而且还抓了重大腐败案件,严肃查处。
云南黔国公沐朝弼,谋害亲子,与嫂通奸,“视人命如草芥,通夷、占军、谋财、夺产,贻害地方”。对这样一个罪恶多端的腐败分子,本当逮捕法办,但因他是开国功臣西平侯沐英的后代,有司不敢下手,张居正断然将他绳之以法。
正是因为张居正执法如山,所以他的改革事业能够排除阻力,推行下去。
但是也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张居正固然惩治腐败,但未能持久,更重要的是,在反对别人腐败的同时,自己也在腐败。
张居正的个人生活非常奢侈、糜烂,其父病逝,他奉旨归葬,坐着32人抬的豪华大轿,吃饭时菜肴过百品,还“以为无下著处”,甚至大吃海狗肾,“竟以此病亡”。
大宦官冯保是他的政治盟友,冯保贪财好货,张居正让儿子张简修送七张名琴、九颗夜明珠、五副珍珠帘、三万两金、十万两银及其他珍玩到冯保家中。
张居正在做官前,家中不过有田数十亩,余粮甚少,更别说金银了。当了内阁首辅后,虽是一品官,月俸也不过87石米,即使将一辈子的官俸加在一起,折银至多不过两万余两,而他送给冯保那么多的金银财宝从何而来?这是不言而喻的。
张居正死后,万历皇帝派人抄家,虽未抄出如想象中的巨额家产,但也折金银19.58万两,另有良田8万余顷,这决不是张居正区区薪俸所能置办的。
有学者认为,明朝是一个极其腐败的王朝,官场贪污受礼成风,不受礼倒反而奇怪了。张居正身处这样的环境,自然不能免俗,从他的信中可以看出,连戚继光、李成梁这样功业卓著的名将也在送厚礼,可见风气之盛。
张居正以个人之力抵制,其作用实在有限,他的改革当然不可能触动腐败的根本。为了推行改革,张居正对太后和太监冯保委曲求全,没有坚持儒生们的礼法,清流们骂他。他的改革得罪了许多既得利益者,这些人更是恨之入骨。所以张居正死后,很多人往他身上泼污水。
有人反驳说,张居正依靠冯保这样的贪赃枉法者作为改革的政治盟友,无疑是授人以把柄,成为他们打击改革派、扼杀改革的突破口。而且,张居正自己的腐败行为,不但给自己抹黑,更是给改革抹黑。很难设想,一个自身腐败的改革家能把改革事业进行到底。
参考资料:《张居正大传》(百花文艺出版社)、《张居正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