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济南天桥一餐饮公司被处罚

齐鲁晚报 2024-06-29 11:20:19

李培乐 济南报道

6月28日,记者从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管局获悉,4月24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元康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该公司被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留样冰箱温度计未及时校准;二次更衣室内的洗手消毒设施不完善且无下水通道;操作间使用的餐具消毒后未规范存放在保洁设施内。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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