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会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要求离职的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中也规定员工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离职,那么公司收到员工提交的离职申请后,是否需要等待三十日之后才能确认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呢?
经典案例
甲2021年7月1日入职A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技术员,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入职后,甲的直属领导乙多次变更甲的工作内容。2022年8月25日,甲与乙协商将其安排上白班,乙未同意,并告知甲要么辞职要么上常白班。
甲考虑后决定辞职,并告知A公司自己将工作到三十天后即9月25日,之后甲将离职申请交予乙并签署了离职通知书。8月26日,乙告诉甲已将其离职申请交给公司,让甲办离职。甲跟A公司交涉表明不同意当日办离职,但A公司依旧为甲办理了离职手续。
甲认为,其与A公司已协商好具体离职日期才提交了辞职申请,A公司却单方提前为甲办理离职手续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要求A公司支付赔偿金。甲提起仲裁,但是仲裁未支持甲的请求;于是甲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该三十日是指员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公司可以放弃该预告期。A公司8月26日为甲办理离职是属于放弃了预告期,不影响甲已提出辞职的事实,其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解除,无需支付甲违法解除赔偿金。
风险提示
法律规定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三十日,是为了预告公司便于公司及时安排人员接替离职员工的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公司可以在三十日届满时为员工办理离职,也可放弃三十日的期限,立即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立即办理离职的行为不构成对员工的违法解除。
公司治理建议
对于公司来说应如何应对提前三十天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以避免公司存在违法解除的风险呢?
1、要求员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法律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可要求员工必须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才能离职,如员工未以书面而以口头提出,公司及时告知其提交书面离职申请,避免员工三十日后离职而公司不同意,导致员工提起仲裁为公司增加诉累。
2、公司对员工的离职申请做出书面反馈
员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是履行其通知义务,而公司何时同意其离开公司则属于公司权利。公司既可以在员工刚提出申请时同意,也可在三十天届满时同意,亦或是在三十天期间内。但是在收到员工申请后,若公司提前同意建议公司向员工出具书面通知,避免员工口头提出后反悔公司有证可举。
3、三十天期限满后,员工继续工作形成新的劳动关系
公司在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后三十日内,应尽快招聘新员工或协调其他员工与该离职员工交接工作,避免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后在公司继续工作的期限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预告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员工依旧继续在公司工作,则双方会形成新的劳动关系,而公司未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会面临未签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关于员工离职问题,还可阅读《非全日制员工离职,公司为何被判支付补偿金?》【劳动法研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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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