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一,山西大同阳高县出了件怪事。27岁小伙席某某和24岁姑娘刚办完订婚宴,第二天就闹进了派出所。那天订婚宴可热闹了,男方家给了十万块彩礼、一枚七克多的金戒指,还答应结婚满一年就把姑娘名字加在90多平的婚房本上。两家人开开心心照了合影,谁也没想到隔天就变天。

第二天下午,小两口在婚房里亲热完,姑娘转头就报警说被强暴了。警察来的时候,席某某整个人都是懵的——头天还拉着手的未婚妻,这会儿指着他鼻子说犯法。等到去年圣诞节,法院一审判了小伙三年牢,这下两家彻底撕破脸。
小伙妈妈翻案卷时发现不少怪事:姑娘说当时就一只手被按住,身上连个指甲印都没有。去医院检查更离奇,姑娘处女膜完好无损,按常理要是真用强,多少得有点损伤。最玄乎的是,姑娘内裤上压根没验出席某某的DNA,这跟强奸案常见的物证对不上茬。
席某某在看守所里急得直跺脚,托律师带话喊冤:“我俩当时就蹭了蹭,压根没进去!”这话要是真的,那强奸罪名根本立不住。可姑娘那边咬死了不松口,她妈接受采访时红着眼眶说:“我闺女清清白白,能拿自己名声开玩笑。

这事儿在网上炸了锅。有人觉得姑娘够胆,订了婚也不惯着男方;也有人嘀咕是不是彩礼没谈拢——毕竟十万块钱在县城不是小数,再加上房本加名的事,保不齐两家背后有矛盾。还有眼尖的网友发现,事发后婚房窗帘被烧了个洞,姑娘说是反抗时点的火,男方却说压根没见着火星子。
眼瞅着二审要开庭,双方律师都在憋大招。据说要提交新证据,包括两人订婚后互发的甜言蜜语,这些聊天记录说不定能证明当时你情我愿。法官这回可得仔细掂量:订了婚的小年轻亲热,到底算情侣腻歪还是违法犯罪?这案子判下去,以后全国的彩礼纠纷都得跟着受影响。
现在两家人早就不走动了,原本贴满喜字的婚房锁着大铁链子。街坊邻居提起这事直摇头:“好好一桩喜事闹成这样,真是造孽。”二审马上要见分晓,到底谁在撒谎,法律这回得给个明白话。

既然不喜欢何必要人彩礼,既然喜欢何必诉上法庭,看不懂
既然不喜欢,何必拿人彩礼,若然喜欢,何必告人强奸,不合常理必有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