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方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职工提取,减少商贷职工柜面提取跑动次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推出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商贷委托按月提取”是中心根据商业贷款职工每月还款情况,于次月约定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应资金并转账支付其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实现此项业务的“零跑动”,为商业贷款职工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此项业务不论是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是对受托银行都是“新业务”,为此需要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协作。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会同提取处多次与银行、软件开发公司探讨协商、提出开发需求、确认核算流程,并对各流程及细节反复研究、协商、测试,积极解决系统在业务衔接上存在的难点、堵点,终于在9月末完成了建行第一批测试职工的在线支付工作。下一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相关部门将继续积极推进工行批量支付的测试工作。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