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5日
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丰台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打假”活动
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奢侈品箱包
坚决对“假”说“NO”
快来跟随小编一起
以【普法连环画】的视角
打开这场打假活动吧
01
制假售假,牢狱少不了
小明(化名)发现了一条快速“发财致富”之路——制售假奢侈品箱包。于是,其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改装了一批奢侈品箱包,随后通过社交平台将这批箱包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上百万元。小美(化名)得知了这个赚钱的渠道,便自小明处购买这批箱包对外转售,获利上万元不止。然而,不久后小明、小美均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公诉机关诉至法院。丰台法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小明、小美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
假冒注册商标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还涉嫌刑事犯罪,莫因“高额利润”“侥幸心理”付出沉重代价。
02
打假销假,假的真不了
小明和小美均被依法判处刑罚,该刑事案件随案移送的箱包等财物,均依法得到处理。如果假奢牌箱包这类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消费者可能不得不面对“以次充好”的局面,制作过程中使用的劣质化工材料可能危害健康。
因此,考虑到仅去除非法附着的假冒商标不足以阻止该商品进入商业渠道,为坚决杜绝假货再流通,丰台法院执行局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相关部门开展销毁工作,全程监测销毁过程。
法官提示
试图有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的商家切勿心存侥幸,销毁行动阻断了回收、二次售假的可能,制假必然“血本无归”。
03
识假拒假,权益倒不了
小丽从微信朋友圈看到某微商正在售卖一批流行款式奢侈品箱包,卖家称来源是海外代购折扣商品,价格比官方渠道便宜很多。小丽下了单,结果收到的包刺激气味大,皮质手感差,这才确信自己买到假包。小丽保存好购买记录、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拍摄了假货细节。随后,小丽在相关平台进行投诉,同时也意识到,以后还是应尽量选择正规购买渠道,优先通过官方网站、官方直营店或授权经销商购买,绝不能贪图便宜。
法官提示
消费者应避免轻信“内部渠道”“海关罚没”等话术,对异常低价须保持警惕。如合法权益受损,既可以选择在电商平台投诉,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货款+惩罚性赔偿”。
供稿:丰台法院
作者:王培松 张墨竹 吴恬
编辑:杨士霞 刘宇航
审核: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