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去劳动局拿了判决书,当时的想法是这个公司拖欠工资的事情终于有着落了,老板欠我们的工资,这次应该可以拿到手了吧!
可是现实给了我们狠狠的一巴掌,告诉我们:你们简直就是在异想天开,想让老板给钱,没门,他们再有钱,也舍不得给员工一分!
当我们办理失业金的时候,很意外的发现:公司居然已经注销了!
那么,是否意味着公司可以不给我们钱了,可以直接当老赖了。

心里一阵慌张,赶紧拿着手机查找资料,虽然查了一些资料,公司有劳动纠纷注销公司不合法,走的简易注销流程,并没有大用,工商局查起来会很麻烦。
但是事实上工商局没有做出任何阻拦,公司还是成功的注销了,一声不吭,好像在说:有本事告我啊,告了也别想拿一分钱。
当初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我们让老板发工资,老板义正言辞的和我们说:走法律程序,判多少给多少。
我们也本着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所以直接选择了劳动仲裁这条路。
其实我们去年十一月底递交的劳动仲裁资料,进度真的很慢,本以为周期最多一两个月,年后会有结果。
没想到催了几次,硬生生等到但是三月中旬才开庭,四月上旬出的仲裁结果。
说实话,按照这个进度,如果说每个人去劳动仲裁,都要耗半年的时间,结果仲裁结束,公司还关门溜之大吉了,那么哪个劳动者会去劳动仲裁,估计都不敢去了,因为压根耗不起,就算有时间耗,可能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一分钱也拿不到,只能认命,觉得自己没遇到好公司。
当我把劳动仲裁书,发给老板,直接找他要钱的时候,没想到他来一句:我没收到,你发的一部分,我看不明白,发全部的。
等我发完全部的,他彻底不吱声了,过了几天,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什么时候给钱?
没想到老板开始诉苦,开始说自己没钱,开始耍无赖,让我们变成了他眼中的上蹿下跳的猴子。
估计此刻老板心里在偷着乐:你们这群傻子,我公司都给注销了,还想着找我要钱,你就做梦吧,梦里啥都有。

我和老公说了这个事,老公说:你看啊,我们弄了四个月,结果有仲裁书并没有什么用,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老板愿意当老赖的原因,因为可以找各种理由不发员工工资,不给补偿金,那么,这样的企业存在的意义到底在哪?不是在害人吗?也是在败坏社会风气吗?如果每个老板都像这样,那么是不是意味着,都可以打着公司没赚钱的名义不给员工发工资,随意辞退员工?那么劳动法都存在,又有什么价值?
其实老公说的也并不是没有道理,这是我遇到的第二个很烂的公司,第一家是五年前,老板也是拖欠工资不给,最后劳动仲裁了,但是至今没收到一分钱,当时十几个同事一起去的劳动局,但是并没有什么用,现在据说那个老板已经成了老赖,欠了几百万,也压根找不到人。
而现在的老板,我以为五年后,这样的事情,不会重蹈覆辙,所以给了老板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然而我发现,我们的退让,只会让老板觉得软弱无能,当我再一次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我才发现,历史的悲剧,再一次上演,哪怕再有钱的老板,如果他想当老赖,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办法。
这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作为打工人,你可以为你的工作付出全部的精力,但千万不要太感情用事,在老板眼里,你只是个赚钱的工具罢了,他想辞退你,别说赔偿金了,连工资都不会给你。
职场中,不存在感情,唯有提升能力,才能立足于不败之地。

所以,这两次的劳动仲裁,也让我深深意识到,找工作,如果遇到拖欠工资不给的老板,赶紧骑驴找马找好下家,千万不要和老板耗下去,更不要想着工作很多年了,有赔偿金,这只存在于大厂,如果是小企业,能拿到工资的概率,都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在小公司眼里,最不值钱的就是公司的声誉,哪怕把公司关了,他们也不愿意还员工一分钱。不要想着有万一的情况,这样情况存在的概率也是非常低的。
《劳动法》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只是一个更好的规避风险的工具,而不是和老赖公司硬刚的资本。
像我这种情况,这笔钱就是遥遥无期,只能说我相信法律,老赖终究有一天,会为自己的失信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