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用餐,因口渴向服务员要了一杯水,结果竟被端上了一杯含有尿液的“花茶”。
女子没多想就喝了一口,结果当场就吐了!酒店经理过来调解,可女子不接受和解,直接把酒店告上法庭!法院判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事发当天,王女士跟男友一同到上海旅游,两人选择了一个五星级的国际酒店,入住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两人没有吃饭,王女士便提议到酒店的餐厅吃饭,听说这儿的餐厅很有特色。酒店餐厅也确实没有让她失望,菜品就不说了,但饮品足以让王女士“终生难忘“了。只因王女士口渴,随口对旁边的服务员说想要一杯水。可五星级酒店,服务员直接告诉你没水,王女士刚要发飙,结果又来了一个叫张某的服务员,主动提出给王女士送一杯“花茶”。这才是五星级酒店应有的服务!王女士当即同意,随后张某就给王女士来了一个“加料花茶”,王女士也没多想,直接来了一口。好家伙,这“料”足,一口差点让王女士当场过去,她当即吐了一地。男友询问怎么回事,王女士气炸了,直接叫来大堂经理,表示这茶有一股骚味,必须要给她个说法。大堂经理将服务员张某叫过来询问,可张某坚称茶里没有问题,可面对众人的围攻,张某还是慌了!为了毁灭证据,张某端起花茶,直接来了个一口闷——自己加的料,自己喝掉!可王女士也不是好惹的,直接带走了装有花茶的杯子,通过杯中残留的液体,检测出了花茶中存在尿液成分!这下好,王女士找到证据,直接把酒店告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是否构成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张某故意将含有尿液的花茶端给王女士,这种行为明显属于公然侮辱。虽然尿液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物理伤害,但这种行为无疑对王女士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和心理上的伤害,社会评价也因此受到影响。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公然侮辱,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那么酒店是否应当对张某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虽然张某将尿液加入花茶的行为是出于个人情绪发泄,但他是在为客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实施的这一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酒店作为张某的雇主,应当对其员工在执行任务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至于酒店事后是否向张某追偿,则是酒店与张某之间的内部问题,与王女士无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公然侮辱,已经构成违法,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酒店作为张某的雇主,应当对其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法院判定酒店赔偿王女士5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03深刻教训服务员张某的恶劣行径让人无语,简直可以说是没事找事,不但自己也喝了一口尿液,还受到了拘留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