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回来了!”
秋风送暖,又到了一年两度的开学季,家长们一脸高兴地带领自己的孩子重返校园!
在潮汕地区的县级市普某市某北学校,同样“不可避免”地跟全国的所有学校一样大开校门,迎接来自附近同学和同学的家长们的到来!
这不来不要紧一来就很要紧!
一份“抵制校园欺凌”的承诺书摆在了学生和家长们的面前,相信绝大部分学生和家长都非常乐意且义无反顾甚至大多不过目地签下这份承诺书!
然而就在这份大家都普遍不会细看的“抵制校园欺凌”承诺书中,细心的小伙伴却发现了其中令人匪夷所思的一段话!
“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像”
这是几个意思?
大家配合一下,不要拍照不要录像,我现在就把这份承诺书的起草人及其相关人员揍一顿,大家都心照不宣装作没看见哈!
我想问下这话是对谁说的?是对被欺凌的同学说的?还是对不经意间目睹欺凌事件的同学说的?难道是对欺凌者说的?
不管这句话被告知的对象是谁,其背后所传达的价值观就非常不正确!
假如是对被欺凌者或者目睹欺凌事件的旁观者说这段话,是想告诉他当发生欺凌事件不要发声、不要反抗、不要悄咪咪地收集证据吗?
想当年抗日战争,敌我装备悬殊我方死伤无数我们都没有选择隐忍!反倒是如今和平年代,面对恶势力却怎么教育我们忍气吞声?
假设这话是对欺凌者说的,那是提醒欺凌者不要留下证据吗?可不可笑?荒不荒唐?
我知道转发和传播被欺凌者的视频,可能会对被欺凌的同学造成二次伤害。但这不是我们提倡不拍照不录像不揭露社会黑暗的理由!
我们完全可以拍照可以录像,选择不发到网上传播以保护被欺凌者残存的尊严,记住备份多几份避免遗失,然后直接交给帽子叔叔就可以了!
随着最后正义终于得到伸张,自己应该主动删除手上有关被欺凌者的图片和视频,避免出现再度伤害欺凌者的情况!
我们应该鼓励被欺凌者勇于反抗,而不是教育我们的孩子遭遇欺凌选择隐忍。假如有一天你被同学欺凌了,请一定要记住你是正义的一方!
现如今法律上有正当反击给我们撑腰,还有别忘记了自己未成年人的尊贵身份,作为被欺凌的一方大不了跟欺凌者来个鱼死网破。
随着网络发酵校方意识到错误马上做出了更改,从原本的“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像”改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好家伙!这次做得更绝!现在直接把可以揭露黑暗的取证工具给取缔了!
那么在此之前同学们到底能不能在校玩手机?
不会真的就因为这件事,直接苦了学生们!禁止带手机了吧?剥夺了同学们在属于自己的休闲时光里娱乐的权力?
关于学校该不该带手机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这里就不展开来谈了!
回到正题,不管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此事都应该严肃对待。多的话都已经在上文说了。
校方出发点是好的却好心办坏事,但这件事确实实实在在反映出校方工作的不严谨!校方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