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抓不到?
乱闯红灯看不见?
如果你还在认为
骑电动车就能
为所欲为
那就大错特错了!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韶关交警通过电子警察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向当事人发送提醒短信,告知违法行为,通过发送短信提醒、现场教育、违法处罚等方式达到闭环处置。
今天,有哪些人上了“曝光台”?
我们一起来看看!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逆向行驶
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头盔
希望以上这些被曝光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切勿再心存侥幸、任性而为
蜀黍一直强调
事故总是与违法相随的
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
往往会令自己吃亏!
所以,蜀黍在这里
再一次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上路必须遵规守法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01走非机动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02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03佩戴好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接下来,韶关交警还将不定期
对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
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
文明骑行,安全回家
|来源:韶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