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事案件:母亲让儿子孔玉成殴打儿媳孙氏,竟将儿媳殴打致死

历史智 2024-07-13 03:45:40

山东司查此案:嘉庆五年,孔玉成的母亲田氏,年老体弱,不能干重活,平时家务都由儿媳打理。

这天早上田氏嘱咐儿媳孙氏挑水,孙氏正在扫地,未能立即去挑水,田氏斥其懒惰。

孙氏心里不服气,因此出言顶撞,田氏很是恼火,让儿子孔玉成打孙氏。孙氏看这般情形立刻逃跑,田氏喝令孔玉成追上打她一顿。

孔玉成追至村外,一把抓住孙氏,孙氏也不甘示弱,不停辱骂,孔玉成遂拾石头殴伤孙氏耳轮连耳窍及耳根发际殒命。

刑部:查田氏因儿媳孙氏顶撞违犯,令儿子孔玉成殴责,系属理应管教。

孔玉成即因孙氏逃跑,将其抓回并不难,可依法责殴。

但因孙氏辱骂,拾起石头不停殴打孙氏造成多处致命伤而身亡。

起因是婆婆田氏因儿媳顶撞,仅仅是让儿子管教殴责,并无不妥,自不得按田氏以主使为首,转而减轻孔玉成殴妻至死之罪。

该巡抚将婆婆田氏按照大清律非理殴子孙之妇至死问拟满徒(将罪犯迁移到数百里外的州县做苦工,最长三年。)

田氏并未逼迫儿子孔玉成打死儿媳孙氏,所以不能按照大清律受逼迫而杀人减刑例拟流。系属错误,应请交司驳令,照例改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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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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