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广东某小区里,余大妈和丈夫在寒风中互相搀扶,去法院里领取判决书。
余大妈要求自己的儿子阿明把所有的工作都上交给她,遭到拒绝后,她居然三次将儿子告上法庭,最终让儿子妻离子散。
可余大妈却还是很不满足!那她到底想要什么呢?
这位名叫余桂花的老太太,每天都会在小区的公告栏和电梯间张贴大字报,内容无一例外都是控诉她的大儿子阿明和儿媳卫红不孝顺。
从不给钱到虐待老人,余桂花的指控一天比一天严重,小区里的其他住户起初还会劝解,但很快他们就放弃了。
因为,任何试图撕掉大字报或劝说余桂花的人,都会遭到她的辱骂,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星期。
阿明和卫红在小区里的处境变得越来越尴尬,他们每次出入都不得不低着头快步走,生怕遇到邻居的异样眼光。
余桂花育有四个子女,只有长子阿明和她生活得最近,在阿明结婚之前,他是一个“二十四孝好儿子”。
每周,她都会抽时间回家看望母亲,甚至会亲自给母亲洗脚。
婚后的阿明逐渐把重心转移到了自己的家庭身上,他回家的频率逐渐降低,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把所有工资上交给母亲。
这种变化让余桂花十分不满,她心怀怨恨,竟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儿媳卫红身上。
在余桂花看来,一定是卫红挑唆儿子,才导致阿明对自己态度大变,她怎么也无法接受儿子 现在的态度。
尽管心中有诸多不满,但在最初的几年里,余桂花还能维持表面的平静。
2014年,的一天,这份表面上的平静终于被打破了,在一次跳广场舞时,她不慎扭伤了腰。
小女儿阿丽立即从深圳赶了回来照顾母亲,而阿明却因为工作繁忙,没能第一时间赶到。
这件事让余桂花很是失望,她再次把怒火发泄到了儿媳身上,认为是卫红阻止了阿明回来照顾自己。
从那以后,余桂花开始频繁地要求阿明上交工资,不仅如此,她还要求儿媳卫红也要上交工资。
面对这种无理的要求,卫红只能婉言拒绝,而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婆媳之间的矛盾。
阿明夹在母亲和妻子之间,感到十分为难,家庭矛盾日益加剧,最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爆发。
余桂花开始频繁地到卫红的单位闹事,这严重影响了卫红的工作,也让卫红在单位颜面尽失,多次被领导谈话。
尽管阿明多次解释和劝说,但余桂花始终不肯听,眼看这招不管用,她居然闹到了孙子的学校去。
最终妻子实在是受不了了,提出了离婚,带着儿子离开了,阿明的家终是被母亲搅散了。
自此,阿明对母亲更加地冷淡了,因为正是母亲,搞得自己妻离子散,她不恨母亲,但也无法恢复到从前了。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余桂花认为儿子说的离婚只是借口,她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每月600元的赡养费,并且要求阿明每周探望自己两次。
法院最终判决阿明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并要求他每周探望一次,阿明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赡养费。
但此后,除了法律强制的探望,他再也没有去探望过母亲。
她再次起诉,要求小女儿也一定要尽赡养义务,法庭最终判决阿丽每月也要支付500元赡养费。
可即使赢得了官司,余桂花依然没得到想要的结果,每个月,她都怀着期待的心情等待着孩子们回来看自己。
可让她失望的是,除了银行卡的到账短信和儿女敷衍式的探望,她什么也没得到。
但现实与她的期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余桂花期待的不仅仅是钱,更是子女的关心和陪伴。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不能强制子女付出感情,不甘心的余桂花再次将两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提高赡养费金额。
这一次,就连小女儿阿丽都选择了缺席庭审,余桂花再次胜诉,可当判决结果宣布时,余桂花却在法院门口崩溃大哭。
这场持续多年的赡养之争,最终以两败俱伤的结局而告终。
余桂花获得了经济上的赡养,但却失去了子女的感情,阿明对母亲彻底失望,拒绝与她有任何交流。
余桂花虽然在经济上获得了胜利,但内心却十分痛苦,可她似乎始终没有意识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
余桂花的行为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人同情她作为老人的孤独和无助,也有人批评她的自私和固执。
在传统观念中,子女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压力。
子女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小家庭,还要面对工作和社会的各种挑战,如何平衡对父母的孝道与个人发展,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余桂花的案例也反映出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关怀和陪伴。
这种代际矛盾的根源,往往在于双方对彼此角色的期待不同,老年人可能希望子女能像他们年轻时那样尽孝,而年轻一代则更注重个人空间和自由。
而法律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往往只能解决表面的问题,它可以强制子女支付赡养费,但无法强制他们付出感情。
余桂花的赡养之争折射出了现代社会中的诸多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家庭纠纷,更是传统与现代、法律与道德、个人与家庭之间复杂关系的缩影。
如何在尊重个人自由的同时,又能维系家庭亲情,平衡各方需求,是每个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只有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
信息来源:
CCTV《今日说法》 寻找爱的法则:母亲的第三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