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正式发布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旨在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内容,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绿色开发。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矿业权管理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编制指南》的制定是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旨在响应矿业权管理改革的号召,通过明确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标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该指南将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和时效性。
根据《编制指南》要求,未来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主矿种变更、开采方式变更等情形时,均需按照指南规定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这一变化将使得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为矿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为了确保开发利用方案的质量,自然资源部还明确了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具有相应采矿权出让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负责审查工作,并可委托给具有技术实力的单位进行组织。审查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这一举措将有效提升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开发利用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此外,《编制指南》还强调了采矿权申请人对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质量和有关信息真实性的责任。申请人需对提交的开发利用方案负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按规定标注密级,确保信息安全。
自然资源部表示,各地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求。同时,对于地热、矿泉水等流体矿产及海砂等特殊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可参照《编制指南》另行制定具体规定,以适应不同矿产资源的特性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