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大恶极者执行死刑,
是司法正义的要求。
作者:仗义姐
“重庆姐弟坠亡案”和“吴谢宇弑母案”被告人死刑执行消息一发布就登顶热搜榜,网友们表示“大快人心”“完全支持”“终于等到这一天”。
这样的反应充分表明,人民群众完全支持对这些罪犯处以极刑。
对罪大恶极者执行死刑,是司法正义的要求。“重庆姐弟坠亡案”和“吴谢宇弑母案”属于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恶性案件,三名罪犯严重触犯法律,严重违背道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依法从重严惩。
法律之剑悬于头顶,才能警告心怀恶念之人放下屠刀。
仗义姐也注意到,有关部门在两起案件中都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死刑复核程序。
立法与司法是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严格控制死刑、慎重适用死刑,是党和国家确定的当前适用死刑的基本政策。死刑的慎重适用,是践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既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理念,也传承了惟民为本、重惜人命、慎刑恤杀的中华法律传统。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曾说,坚守法治不枉不纵,办理死刑案件,要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保证死刑案件质量,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在点赞正义得到伸张的同时,仗义姐还想说,人民群众需要法律保护所带来的安全感,更需要和谐社会带来的幸福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才能从源头彻底消灭卑劣的犯罪念头。
监 制: 张建魁
主 编:许陈静
编 审: 凌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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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前一天的新闻是:10岁小孩杀4岁小孩被撤案
一个杀子一个杀母,这还是人吗,死有余辜!
法律本来就这么定的,以前16岁,现在最多可以追到12岁,还要最高法审议,10岁当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少管所跑不了,除非富二代,不然进去过长大出来也没啥前途了[横脸笑]
早就该死
杀儿弒毋,罪大恶极!早该铲除。
是啊 不杀留着过年?
执行的好!早就该死,如果还留着过年,岂不是恶心被害人家属。
这两起案件是人间最大的悲剧!
还有前段时间的劳荣枝,这四个人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杀人偿命[点赞][点赞]
没有别的办法让你们改变,只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