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隐患不仅影响施工,更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近日,武侯区针对建筑施工开展暗查暗访行动,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安全隐患点位一
武侯区建发14.26亩住宅
及配套设施项目
2月19日,武侯区调查工作组前往位于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的建发14.2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施工现场的木制品材料堆放点未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识。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4.4.1条: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木制品是典型的易燃物,一点微小的火源就可能引发熊熊大火。由于缺少警示标识,施工人员难以直观了解此处的火灾风险,很容易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将明火带入该区域,为火灾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
类似的问题,在后续检查的武侯区万科古翠隐秀项目一标段施工现场也有发现。调查组建议施工方在木制品材料堆放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张贴醒目且耐用的禁止烟火警示标识,确保所有进入该区域的人员都能第一时间看到并引起重视,并且完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在木制品材料堆放点及周边一定范围内,严禁任何形式的明火作业和吸烟行为,并纳入施工人员的日常考核。
调查组在对施工现场通道进行检查时,还发现部分后浇带上所覆盖的材料存在破损情况。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2.3.3.2条: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从人员安全角度来看,破损的覆盖材料无法有效遮盖后浇带,人员在通道上行走或搬运材料时,稍不留意就可能踩空跌入后浇带,造成摔伤、扭伤等伤害事故。从施工设备角度而言,施工车辆在通过通道时,若碾压到破损处,可能导致车辆颠簸、失衡,一方面会对车辆本身造成损坏,影响施工设备的正常使用;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车辆上的货物掉落,引发二次事故。
针对这一问题,调查组建议施工方首先应立即停止通道上的相关作业,组织人员对破损的覆盖材料进行全面更换,选用符合强度和耐久性要求的材料,并确保覆盖严密、固定牢固。对后浇带周边及通道上因覆盖材料破损而造成的路面不平整处进行修复,保障人员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在整改期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临时围挡,提醒人员和车辆绕行,避免靠近危险区域。整改完成后,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通道和后浇带上的覆盖材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新出现的破损、松动等问题。
此外,调查组还发现该工地强电井内预留洞口处存在防护措施缺失的安全隐患。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3.3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应有防护措施。该规定旨在防止施工人员在洞口上方通行或作业时引发高处坠落事故,在洞口下方作业时引发物体打击事故。
预留洞口存在防护措施缺失的问题,在武侯区万科古翠隐秀项目一标段施工现场和武侯区机投桥街道40.95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现场也有发现。调查组建议施工方对未做保护的洞口进行封闭处理,根据洞口大小和位置,选用合适的材料进行覆盖,并确保固定牢固。其次,在洞口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危险。同时,要安排专人对强电井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洞口保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新的洞口出现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隐患点位二
武侯区万科古翠隐秀项目一标段
调查组随后来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华泰四路333号的万科古翠隐秀项目一标段施工现场,除预留洞口未设置防护措施、木制品材料堆放点未见禁止烟火警示标识两大安全隐患外,调查组还发现该施工现场地下室通道上存在随意摆放钢管的情况。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2.3.4.1条: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施工现场各通道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重要区域,随意摆放的钢管会阻碍正常通行,增加人员绊倒、摔倒的风险,尤其在光线不足的地下室环境中,危险性更高。其次,钢管可能因碰撞或挤压而变形,影响其后续使用质量。此外,若钢管堆放不稳定,还可能倾倒砸伤过往人员,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这种混乱的材料管理方式不仅影响施工效率,还可能威胁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
针对这一问题,调查组建议施工方应立即对地下室通道上随意摆放的钢管进行清理,将钢管搬运至指定的材料堆放区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码放。制定严格的材料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材料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流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养成良好的施工习惯。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对地下室通道和材料堆放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摆放材料的行为,确保通道畅通和施工安全。
此外,调查组在该工地地下室排查时还发现存在电缆线随意拖放的安全隐患,对人员及作业环境构成潜在风险。

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 46-2024)第6.2.10.1条:在施工程的电缆线路架设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 46-2024)第6.2.10.1条:在施工程的电缆线路架设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电缆线在工地地下室随意拖放,存在诸多严重安全隐患。首先,过往人员可能不慎绊倒电缆线,导致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受伤,造成严重伤害。其次,随意拖放的电缆线长期暴露在外,电缆外皮易破损引发漏电,不仅会使现场施工人员有触电风险,还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影响施工进度。再者,杂乱无章的电缆线随意摆放,容易相互缠绕,导致散热困难,增加火灾概率。
调查组建议施工方立即安排专业电工对地下室电缆线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将在施工程的电缆线路架设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避免横跨通道等影响人员通行的布线方式。在电缆线经过通道、转弯处等关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防止意外触碰。同时,对电缆线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电缆外皮破损、老化等问题,确保电缆线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安全隐患点位三
武侯区40.95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
调查工作组最后来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潮音社区5组的武侯区40.95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现场,经调查组现场勘查,除存在强电井预留洞口防护缺失、电缆线未按规范埋地或架空敷设等安全隐患外,该工地项目塔吊基础处还存在局部积水问题。

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14-2006)第10.6.2.3条: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塔吊基础处存在积水,会对塔吊的地脚螺栓、基础节等金属部件造成锈蚀,削弱其强度和连接性能,可能导致塔吊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部件松动、脱落等危险情况。积水还会影响对塔吊基础及相关部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难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
调查组建议施工方立即对积水进行抽排,确保塔吊基础周围无积水留存。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在塔吊基础的路基两侧或中间设置有效的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并且设置合理坡度,使水能够自然流向排水系统。对已经受到积水侵蚀的金属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对锈蚀严重的部件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加强对塔吊基础及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排水系统是否堵塞、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该项目的地下室,调查组发现操作平台扫地杆未连续设置。

依据《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第8.3.9条: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操作平台扫地杆未连续设置会影响操作平台的整体稳定性与安全性,容易出现立杆受力不均、局部立杆承受过大压力而发生变形、倾斜甚至失稳。在遇到振动、冲击等外力作用时,操作平台很容易发生晃动、位移,增加了平台坍塌的风险。同时,不连续的扫地杆也会使操作平台在水平方向的约束不足,在风力等水平荷载作用下,平台的抗侧力能力降低,影响到平台的安全使用。
针对问题,调查组建议施工方立即停止相关区域的施工作业,对操作平台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的要求,在立杆底部重新设置连续的纵向和横向扫地杆,确保扫地杆与每一根立杆都进行牢固连接,连接方式要符合规范。对已设置但不连续的扫地杆,要进行补齐和加固,保证其通长连续。在整改完成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操作平台进行验收,包括对扫地杆设置情况以及平台整体稳定性进行检查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建立健全脚手架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类似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此次武侯区建筑施工暗查暗访中,暴露出部分项目在洞口防护、电缆敷设、材料堆放等多个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调查工作组希望各方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整改落实。同时,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各方齐心协力筑牢建筑施工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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