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318人。
招聘岗位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资格要求: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的教师资格。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岗位,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
12月20日(星期五)17:00前进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gkzpbm.bjdcjy.cn(推荐Edge、谷歌和360浏览器),进行基本信息录入,提交报名申请。
更多信息请检索: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12/t20241211_3963050.html
来源:就业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