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出生以后,理应由岳父岳母帮忙带孩子,可他们却百般推脱,说什么也不愿意来带孩子,这可把天迅(化名)给气坏了,他不好直接跟岳父岳母吵架,就只好找到依江(化名)进行理论。
依江心里也觉得自己理亏,但她又不敢不听父母的话,所以只能顺着他们的意思去跟天迅叫板,可她因为底气不足,根本吵不过天迅,于是她经常吵着吵着就开始扯别的事情,希望能借此来分散天迅的注意力。
天迅也确实容易被依江牵着鼻子走,所以才会争吵过很多次都没有结果,后来他实在是不想纠缠了,就跟依江说,岳父岳母不愿意带孩子也行,那就依江来带,这样的话,也算是履行了婚前的约定。
或许是没想到天迅会这么说,依江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茬,她有自己的工作,所以肯定是不愿意在家专门带孩子的,可刚出生的婴儿又离不开人,所以她还是说,想让公公婆婆来帮忙照顾一下。
见依江还是不肯退让,天迅也不想继续再忍了,他大声质问依江,为什么总是要把养孩子的责任推脱给他,难道婚前做的约定都不作数了吗?
早在天迅和依江谈恋爱的时候,他们就一直在贯彻AA制,当时说的是,恋爱不一定就会结婚,所以不如AA制,以后就算分开了,也是两不相欠。虽然很多人不喜欢这种做法,但他们却在这件事上一拍即合。
抱着随时都会分开的想法,两人竟相处得非常融洽。在恋爱后的第二年,他们终于决定了要结婚,或许是习惯了AA制恋爱,所以在商量婚事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提出了想要执行两头婚的打算。
两头婚其实就是AA制婚姻,他们商量说,天迅不出彩礼,依江也不出陪嫁,将来如果不要孩子就算了,如果要孩子,就要两个,一个跟天迅的姓氏,由婆家照顾,一个跟依江的姓氏,由娘家照顾。
别管实际上公不公平,反正天迅是这么要求的,依江也没提出任何异议,他们两个把这件事谈妥了之后,双方父母也没再说什么。于是在结婚后,两人真的开始了AA制,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各顾各的生活,如果遇到那种同时牵扯到两个人的支出项目,他们就一人付一半的钱。
婚后没多久,依江就怀上了第一胎,至于产检和营养品之类的开销,自然是两人一起来付的,而且,在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他们还提前准备了一些婴儿用品,这些钱,也是由两人共同承担的。
在孩子出生后,公公婆婆如约承担起了养育孩子的责任,而且他们还非常尽职尽责,在孩子上幼儿园之前,几乎没有让依江和天迅操过一点儿心。
后来,依江又怀上了二胎,怀孕时的开销还是和以前一样,两人均摊,在孩子降生之后,也和约定的一样,让孩子跟了母姓,可是,在照顾孩子的问题上,依江的父母却选择了逃避。
因为岳父岳母迟迟没有现身,天迅就稍微有些急躁了,他问依江,岳父岳母为什么还不来带孩子,可依江说,她也不是很清楚。
然而依江这是在撒谎,父母早就跟她说过,他们并不打算帮忙照顾孩子,因为他们觉得,依江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非常辛苦,可这份辛苦,是天迅无法为她分担的,在生育这件事上,是她吃了亏,天迅占了便宜,所以他们觉得,照顾孩子的事,应该由天迅全权承担。
依江哪敢说这些,虽然父母的话并不算是完全的无理取闹,但毕竟他们婚前做过约定,如果擅自打破这个约定,天迅家里肯定会有意见。
见依江不肯出面解决问题,天迅就只好自己给岳父岳母打电话,想问清楚这件事,可他们给天迅的说辞也差不多。天迅听了之后,是有点生气的,他不是气岳父岳母不肯带孩子,而是在气他们擅自打破约定的行为。
岳父岳母不愿意带孩子,他也不想再给父母添麻烦了,所以他只能催促依江,让她照顾好孩子,可依江不答应,她坚持要公婆带孩子。
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两人就只能一直吵架,这事儿不仅他们两个闹得不愉快,就是双方的父母,关系也变得紧张了起来。
02关于婚姻的一切,都应该在婚前做好协商,在婚后承担责任。
结婚其实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所以我们一定要在结婚之前,和另一半好好商量一下,至少你应该知道对方的毛病和癖好,如果能接受,再考虑结婚,如果不能接受,那就说明你们两人还是不够合适。
婚前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尤其要好好谈谈你们出现了分歧的问题,这些能在婚前解决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留到以后再说,不然婚后吵架的概率会非常高。
做子女的,在婚事上,一定要有自己的见解,不要父母说什么就是什么,要尽量多自己考虑,因为结婚后,是你和伴侣在生活,而不是和父母长辈生活,所以一定要手握主动权,不要给他们太多管束的机会。
做父母的也别对子女的婚姻太过苛求,现在世道变了,大家都是自由恋爱,所以最好还是尊重子女的想法和做法,有时候,放手让子女自己成长,对他们来说,或许才是最好的。
如果在婚前做过约定,那婚后一定要认真遵守,否则另一半很有可能会觉得,我们是不可靠、不值得信任的人。如果总是这样,婚姻关系就势必会受到一些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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