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的指示,准备设立负责监督酒精和烟草市场的监察局,负责监督酒精和烟草的生产以及销售的国家政策的实施。
从2024年10月1日起,将对食品和工业乙醇、酒精产品的生产许可增加其他的政策要求: 强制遵守法律法规,包括及时支付年度许可费、税款和其他强制性费用;在酒精产品的生产和贸易中遵守质量标准,包括使用消费税印章和使用识别技术的强制性条码标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控制酒精饮料的生产过程。
此外,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如果发现虚假生产或没有消费税印章、没有条码标记或酒精产品质量低劣的情况,生产设备将被没收;监管部门将停止流通带有假消费税印章、无消费税印章或未标有条码识别技术的烟酒产品,以及带有假标记代码的产品,按照既定程序取消这些产品的销售许可证;食品和工业乙醇、酒精和烟草产品的批发合同将在有关当局登记。
如果使用食用乙醇生产伏特加和其他酒精饮料的产能利用率低于60%,则将对该指标的未完成部分实施每半年消费税金额50%的财务处罚。企业在收到暂停或终止许可证的通知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许可证”信息系统进行税费支付以及酒精和酒精饮料余额的清点。
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例如在没有GPS追踪器、电子发票或运单的情况下运输酒精,乙醇生产许可证可以暂时暂停,最长期限为10天。 如果在年内屡次违规,公司可能会被罚款500 BCA(1.7亿苏姆)。
根据该法令,从2025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引入以下系统: 记录食品、工业乙醇、酒类和烟草制品的生产和周转量的信息系统;旨在控制这些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的风险分析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可以集中监测和控制运输食品和技术乙醇的车辆的移动。 这些系统将与税务、海关委员会、地籍局、“乌兹别克共和国商品和原材料交易所”股份公司、国家监测标签和跟踪产品信息系统“Asl belgisi”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