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女生,如果发现自己被造谣了,尤其是被造黄谣了,你会怎么办?近日,一名视频博主被造谣后的一系列反击行为,赢得了网友的广泛称赞,称她的反击堪称“教科书式”!7月20日,河南法制报@法直播的直播间,邀请河南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灏博一起分析了该事件中的法律问题,并教网友遇到类似事件后如何正确维权。
直播截图
被造谣后漂亮反击
小雪的视频截图
不久前,一短视频平台的视频博主——小雪发布了一条视频,讲述自己被造黄谣后报警、取证及保全证据的经过。
小雪在视频中称,7月9日,她丈夫发布的一条视频的评论区突然集中出现“求瓜”“已看过”“真的是你啊”等留言。后来她才明白自己是被造黄谣了,大量网友在她账号下进行辱骂,还有人以此进行牟利,贩卖不雅照片。她很快就报了警,并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建议下保全了相关证据,并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小雪说,为了取证,她花了12元钱进了一个300人左右的群,“群主、管理员一个都跑不了”。
小雪在视频中说,希望每一个女孩遇到这样的事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勇敢维权值得学习
小雪的视频截图
小雪被造谣后的一系列反击行为,赢得了广大网友的称赞和支持。直播中,作为律师的张灏博高度评价了小雪的行为,认为她的反击确实可以称为“教科书式”。
张灏博说,小雪以她的冷静和果断,向大家展示了一个正面应对网络谣言的典范。从她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人勇敢去保护个人权益的力量和法治精神的力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首先拥有这样的观念和意识,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不良行为,我们就是要予以反击,不给不良行为生存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需要维权的情况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选择合适的维权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依法行事,同时寻求专业建议是至关重要的。
四大步骤助你维权
假如类似被造谣事件发生在你的身上怎么办?直播中,张灏博从法律层面具体解析了小雪的维权过程,并教给广大网友正确的维权步骤。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收集证据,而且要注意不能打草惊蛇,免得对方删除相关内容,给收集证据造成难度。”张灏博表示,没有证据是维权最大的阻碍,当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第一时间考虑的就是要收集证据并保存下来,包括相关截图、聊天记录、文章链接等。
第二步,向平台方进行投诉维权。张灏博称,大多数互联网平台都设有专门的维权投诉渠道,可以通过这些平台提交投诉申请,要求删除侵权信息或恶意攻击内容,避免伤害进一步扩大。
第三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张灏博称,如果网友遭遇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需要法律支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对法律较为熟悉的人的帮助,他们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如果前面三步准备充分,那么第四步就是追究对方的责任。“对方的行为可能还不构成犯罪,但已经侵权,那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张灏博表示,如果网络侵权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精神痛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寻求赔偿或其他救济措施。另一方面,在一些严重的网络侵权行为中,可以向当地警方进行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如果对方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同行为担责不同
小雪在视频中指出,有人私信她进行辱骂、攻击,也有人在她的评论区发恶心图片,有以讹传讹的,还有以此牟利的。那么,针对这些不同的人的行为,都将会被追究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直播中,张灏博指出,那些辱骂攻击、发恶心图片的人,他们的行为是对他人人格的侮辱,构成了对被骂者名誉权的侵害,轻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这些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稍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再重可能构成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那些造谣以及以讹传讹者,在民事方面是侵犯了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同样稍重者可被行政处罚;而刑事方面则是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追究刑责,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张灏博表示,最严重的行为是那些造黄谣以及以此牟利者,他们将被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或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追究刑责,后一个罪名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学会应用新兴技术
针对那些侵权的人,小雪表示,她还咨询了律师,进行了“区块链证据保全”。那么“区块链证据保全”是怎么回事?证据效果如何?
“只要地球不爆炸,区块链证据就不会消失。可以说作为证据来说,效果良好。”张灏博表示,区块链技术近几年快速发展,基于区块链难以篡改的技术特性,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也很热。“区块链证据保全”也叫“区块链存证”,简而言之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将电子数据存储在区块链上,具有防篡改、防损坏、防丢失等优点。
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采用区块链技术对侵权事实做了证据固定,法院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保全的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从法律规定上对使用时间戳和区块链等技术进行证据保全以及第三方电子取证存证平台的法律地位进行了确认。
来源:河南法制报